何必对“黄”斤斤计较
www.fjsen.com?2010-03-05 11:12? 和静钧?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按这样分析来看,王主席的正名倡议,实则是引导一场对民间习惯法的没有必要的绞杀。在民间法本身居于边缘法渊,甚至已经淡出法渊的情况下,继续排斥犹存几分气息的民间法,只会给百姓生活“减色”。当“扫色”居于话语垄断之时,民间的创新活力就无处求生。

从修辞学上看,一个“黄”字,有雅有俗,一点都不会影响对“黄”义的判断,也不会影响到外人对“黄种人”的判断。我们说的“黄皮肤”、“炎黄子孙”、“黄钟大吕”等词的“黄”是本体意义下的借代式用法,而我们说某人很色很黄,则是本体不一的借喻修辞而已。假如民间用语中有一种用颜色比喻某类事物的内在渴求,在仅有七种颜色的供选中,禁了这个色,另一个色自然会补位。

所以,在对待民间法上,我们不妨用一种宽容的心态来审视。民间(习惯)法有它所特有的生命力和韧力。笔者此番回丽江老家过年,看到雪山深谷里掀天的现代音乐“印象”演出,对那种敬畏山神爱护自然的民间习俗已经很难寻觅而难过落泪。笔者惊讶发现古城“新大街”小河里五颜六色的“圣鱼”也难觅踪影,代之以“放生”活鱼生意,便求教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纳西族书法家和志刚,志刚答是被人打起吃掉了。民间礼崩,害莫大焉。还是善待民间法吧,让该“黄”的还是“黄”下去。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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