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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渎检厅:渎职侵权渐与其他刑事犯罪交织
www.fjsen.com?2010-07-16 15:25?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200万元,为送钱的企业在发展、征地、享受优惠政策改制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滥用职权不按评估价转让土地,重复支付职工安置费、违反规定减免社保费用等,导致905万余元国有资产流失。

7月12日,浙江省衢州市原政协主席郑樟林(正厅级)为他利用职务之便犯下的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付出了代价,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月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48件4630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3.9%和19.8%。

“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正在被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7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与贪污贿赂犯罪交织

“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比较严重,一些领导干部无视党和国家利益,无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危害后果严重,而且呈不断发展蔓延趋势。”李文生说。

在李文生看来,“郑樟林案决不是一个个案”,而是反映出了当前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交织的显著特点。

李文生告诉记者,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一些新特点正逐渐显现:易发多发领域越来越多;犯罪类型、性质和手段出现新变化,日趋复杂、隐蔽化、智能化;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有的充当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增多。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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