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盖受贿,每年上交一些小红包”
忏悔人:雷渊利原任职务: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兼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触犯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决结果:2008年2月22日,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雷渊利有期徒刑二十年犯罪事实:雷渊利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671万余元;指使他人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款2650万元;指使他人虚开发票侵吞公款共计18.74万元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雷渊利在监狱组织的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万恶之源皆为“贪”。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贪欲恶性膨胀,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最终让贪欲送进了牢房。
只要别人有“表示”一概笑纳
我的犯罪始于1996年。这年冬天,一个朋友找我帮忙调动他亲戚的工作。当时我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这点小事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事后,这个朋友送给我一个1万元的红包。接过钱后,我曾有短暂的犹豫,也想过是不是该把钱退回去或者上交纪委,但很快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自己帮了他大忙,这点礼收之无愧,于是心安理得地把钱存入了银行。
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了。我以前就喜欢帮别人办事,因此社会上有人叫我“雷大使”、“雷大胆”。自从收受了这个红包后,我帮别人办事就开始慢慢变味了,觉得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有回报的。
后来,我在工作安排、承揽工程、减免费用等方面给别人帮忙办成了事,总企望别人会有所表示,有时甚至还会暗示。只要别人有“表示”,我不再拒绝,少则千元,多则几万元,一概笑纳,最后发展到一次收受几十万、上百万元也心安理得。
我担任副市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实权部门,找我办事的人很多,有时在办公室等我批条的人都排队,我每天究竟作了多少批示自己也搞不清,批条多得满天飞,客观上为自己受贿创造了条件。就这样,多年来,我收受30多人的钱物折合人民币达6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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