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考察找老板“揩油”
在王为民的关系网中,有一些人是他在担任科技局局长时认识的“老板朋友”,在他担任规划建设局局长之后,这些人与他仍然保持了不错的关系。
王为民有一招,让那些想得到点好处的老板有了巴结机会。
2006年12月,王为民对一家纺织公司的老总说,“我想去香港,你怎么说?”说者有心,听者有意。“好的!”老板这一答应,不仅将王为民到香港旅游的钱全包了,还乘机送钱送物:LV包、爱马仕衬衫等。
据查,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这位纺织公司的老板与王为民一起出游香港、澳门、深圳等地共4次,为王报销旅游费共计2.6万余元,同时,王为民还非法收受3万元港币。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讲义气”的王为民利用担任科技局局长之职,使得该公司获得科技经费若干。
至于在王为民转任建设局局长后,两人还时常出游港、澳,是因为这位老板还是一房地产公司的股东,王为民建设局长的职务,照样可以为其牟利。
贪欲朋友体制成就腐败
“贪欲膨胀、交友不慎、体制漏洞是王为民走上腐败道路的三大助推器。”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向记者分析道。
这位检察官说,王为民始终认为,逢年过节,人情往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社会风气如此,不贪不占,反而会被别人笑话。
在王为民收受徐某200余万元“分成”过程中,王为民与徐某只在会议中见过几次面,根本算不上熟识,关键人物还是姜某。
王为民和姜某是师生关系,1982年王为民从学校毕业后,在桐乡一所职高当老师,姜某是他的学生。两年的师生关系结束后,两人不怎么联系。之后,王为民官运亨通,当上建设局“一把手”,而此时的姜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当项目经理。
建设局与建筑公司本身联系较多,加上这层“可遇不可求”的师生关系,两人很快熟悉起来,一起洗脚、喝茶。
王为民常常把工作关系误认为朋友关系,在那些所谓的“朋友”面前,他完全不设防,认为他们比自己钱多,花一点、收一点、吃一点都是无所谓的。
而在规范桩基检测业务过程中,并没有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王为民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插手,指定与他有关系的公司独家承包这项业务,从中大肆敛财,最终坠入了犯罪深渊。(马岳君陈东升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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