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能否有效
近几年,开发商和买房人之间的口水战喋喋不休,卖房人说房价还会不断上涨,买房人盼望房价能够和自己的收入增长成正比。如果房价上过快,将直接打击买房的人对未来的信心。
纵观各国住房问题,从美国、新加坡到德国等等国家,政府参与住房建设都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初步到娴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是在实践中逐步成熟的。但有一条,住房问题政府不可能无为而治。
严格地说保障性住房体系也是舶来品,在新加坡有组屋,在德国叫公共住房。目前中国调控住房市场的手法很大程度也借鉴了国外城市保障房建设的经验。只是在政府对于住房建设的参与程度各国有所差别,像德国显然是“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各为其用,新加坡是政府参与住房市场程度最深的,从提倡租房到买房严格实行规划,让人们的住房改善和国家经济发展尽可能同步,看上去很像先租后买,先有房住再来改善。
既然为我所用的目标既定,那么关键是怎么用。
笔者记得有一部反映近年英国社会移民生活的电影,描写的是英国伦敦城区里廉租房社区的故事。故事主人公来至东欧,母子两在伦敦市区拥有一套一居室的住房,儿子住里屋,母亲住外屋兼客厅。这样的住房倚河而建,一间一间紧紧相邻。影片当然不是介绍英国住房问题。但是其中故事则是围绕如何不让这样的租屋社区成为犯罪天堂展开的。可见,任何国家城市化过程都是漫长的历史阶段,不可能速成。
其实保障性住房社区在新加坡、泰国、香港都很多,租赁者的条件也依各国收入情况,确定不同标准,但是“居者有其屋”都是各国政府长时间解决社会问题的必要手段。政府管“居者有其屋”天经地义,管居民的基本住房保障也是天经地义,从已有的经验看这和各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并不相悖。
按照中国的国情设计制度,人口基数大,中低收入人群基数大,同样要避免保障性住房演变为“贫民窟”化。这是很多国家走过的弯路,中国要多从教训入手,提早在制度上进行设计。否则,他山未必可以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