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德(全国政协委员、泉州市政协副主席)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10日讯(本网记者 郑昭 李珂 张杰 通讯员 张强福/文 郑杰 关建东 张杰/图 周明太)
陈立德: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立法,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来创造条件,构建有利于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平台
社会管理,要更好地服务大众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国政协委员、泉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福建省委副主委陈立德对记者说,“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关键在于创新,政府要从注重发展经济转变到重视社会管理。”
“过去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意识很强,但在社会管理上,部分地方政府意识缺失,重视程度不够,应将社会管理和发展经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陈立德说,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他认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就是要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加强了,民生才有保障,反过来就会影响民生。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就要跟上去,政策就要向民生倾斜。”
“现在,社会管理重点要在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创新,在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创新,管理体现的是以人为本。”他说。一段时间以来,我省力求先行先试加快构建社会管理新模式,各部门出台了多项举措着力破解社会管理新难题,如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全国率先自主开发互联网基础数据库备案系统和网络信息研判系统,形成集发现、控制、侦查、打击、防范、管理于一体的网上治安防控体系等。他认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我省将流动人口导入有序管理中,通过“一站式服务”等让流动人口积极融入社会,这说明服务理念强化了。
“但社会管理关键要进行一些改革,要推进社会管理领域立法,完善社会管理法制保障,才能有法可依。针对矛盾较为突出的社会管理难点,通过立法确定价值取向、调整利益关系。同时,还要触及一些体制机制层面问题。”陈立德说。
今年全国两会上,陈立德提交了《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体制的建议》提案,建议从完善立法方面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他说,目前,我国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立法方面,部门规章与政策较多,全国人大及国务院的高层次的法律较少,在近年来的10部相关重要文件中,法律及行政法规只有两部,彰显了立法层次方面还有一定欠缺,没有全面、具体的立法,只是出现问题而实行“补缺”型立法。现在主要是针对短期救助,还没有进行长期救助的详细立法,后续救助的可操作性存在较大问题。“相比先进国家的救助制度,我国仍需继续改革与完善。”他说。
“社会管理,不是政府去管理群众,而是要组织、动员、鼓励、倡导群众参与社会管理。”陈立德说。
陈立德认为,要打破一些现有体制机制,构建有利于社会参与的机制和管理平台。政府的部分职能要向社会机构、组织转移,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作用。“比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获得真正救助保障,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配合。但目前,我国全社会参与的程度较低,应建立儿童热线或相对应的预警反应机制,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并建立五位一体的政府救助机构、社区、学校、家庭及非政府救助机构联动救助模式,相互沟通,相互配合。”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