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活力源泉。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社会功能,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打造文化强市。
第一节 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创造活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弘扬特色文化,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继承和发扬闽北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培养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弘扬主旋律,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坚决杜绝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文化传播,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健康发展。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2、传承弘扬闽北特色文化。加大闽北特色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开发和利用朱熹讲学地和朱子理学发祥地的文化价值,打造朱子文化品牌;加强闽越文化的研究和挖掘,打造闽越文化品牌;宣传和推介闽北茶文化,打造茶文化品牌;依托武夷山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品牌;发挥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资源优势,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注重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开发与弘扬,打造民俗民间文化品牌。加强与国外、港澳台、国内其他地区的文化交流,构建民间文化交流平台,提升闽北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开发,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乡)、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3、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加大对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推进人文社科基地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积极打造学术精品工程。加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成果利用,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民社会自主创新精神和思维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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