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特色平台
围绕建设海西重要的对台文化交流基地,以两岸客家文化、朱子文化交流为重点,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精心组织石壁客家祖地祭祖大典、朱子文化节等活动;以永安复兴堡闽台文化街区建设为重点,挖掘提升两岸抗战文化;以明台寻根谒祖、族谱对接活动为重点,弘扬两岸宗亲文化;以泰宁峨嵋峰慈航祖庭、慈航故里建宁报国寺曹洞宗福建祖庭开发为重点,推动两岸宗教文化交流;以沙县小吃为重点,推动两岸小吃文化交流;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开展明台高校合作办学,推进校企合作;鼓励台商在明建设医院和相关设施,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机制;拓宽闽台红十字会和慈善事业交流合作,深化新闻媒体、动漫产业和体育事业交流合作,密切明台青少年交流交往。
加强明台旅游合作,围绕构建海峡旅游,建立健全明台旅游合作机制,加强与台湾旅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打造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生态和文化旅游胜地。加大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等旅游品牌入岛宣传推介力度,以泰宁大金湖与日月潭、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与台湾野柳地质公园对接为重点,共推双向旅游精品线路,提升三明旅游在海峡旅游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台湾入明游客明显上升,力争台湾游客年均增长20%以上。
第四节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高效平台
建立对台快速通道,依托海西三明综合交通枢纽,通过三明“陆地港”,将沿海港口的功能延伸到三明,采取海铁联运、公路水路联运等运输方式,拓宽三明对台开放通道。建立明台两地便捷通关机制,建立健全外经、台办、口岸、海关、商检、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协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创新通关管理模式,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建立对口交流平台,推动明台城市和乡镇(街道)对口交流,深化海峡两岸乡镇对口交流活动,积极探索明台乡镇交流合作的互动机制,促进明台地方与民间交流更加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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