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19:36:56):学院出台哪些措施鼓励优秀新生报考?奖励金额有多少?今年的优秀新生奖学金与往年有和不同?
[黄树坤](19:42:22):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生源质量,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拨出专款设立新生优秀奖学基金(总额将近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奖励填报我院志愿并被录取报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秀考生,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成绩优胜奖⑴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免四年培养费和住宿费,并奖励人民币10万元。⑵凡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的考生,填报我院且首轮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参考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3万元。⑶凡高考总成绩高出本二批录取线100分以上的福建、浙江、山东、山西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者,入学注册后我院将择优给予奖励,名额为30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25名。具体奖励等级如下:A、一等奖5名,文科1名,理科4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B、二等奖10名,文科2名,理科8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C、三等奖15名,文科2名,理科13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⑷福建、浙江、山东、山西省以外的考生,凡高考成绩超过本三批录取线100分(江苏省为80分)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者,入学注册后学院将择优给予奖励,名额为15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10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2、科技创新奖凡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关证书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凭考生电子档案、荣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入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给予以下奖励:⑴获得过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省级第一名、全国前三名、国际前六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⑵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市级奖励,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⑶作为第一专利人科研成果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⑷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3、艺体精英奖凡高中阶段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并取得相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录取者,将择优按以下措施予以奖励:⑴获得过歌曲、器乐等比赛省级第一名、全国前三名、国际前六名的考生(音乐学专业考生除外),凭考生电子档案、荣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入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⑵获得过钢琴、小提琴等器乐测试业余最高级别证书的考生,凭考生电子档案、荣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入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⑶获得过田径、篮球、游泳等方面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凭考生电子档案、荣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入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测试认定,或我院认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满足其所报专业;⑷获得过田径、篮球、游泳等方面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凭考生电子档案、荣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入学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测试认定,或我院认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奖励人民币1万元,并满足其所报专业;
4、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以上三项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