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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砀山原局长被妻儿举报引“亲情反腐”争议

2011-09-20 07:12:01?吴贻伙 王绍智?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举报“他爹”,引出诸多争议

刘江辉贪贿案,只是因为“后院起火”这一偶然因素才见光于天下。而举报人张玉荣母子态度的大转弯,则让那些寄希望于腐败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人们大跌眼镜的同时,又让严肃的反腐事件呈现出娱乐化的一面。

刘江辉一审被判刑后,张玉荣立即向媒体表示,“法院不应该从重判决”,她“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相反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张玉荣还表示,要帮刘江辉委托律师,争取二审改判。

然而,事件并没有按照张玉荣母子设计的“路线图”发展,因为法不容情,谁触碰到法律的“红线”,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刘江辉案从一开始,人们关注的既不是案情本身,也不是刘江辉到底有没有问题或有多大问题,而是集中在对前妻携儿举报“他爹”这一类所谓的“家庭反腐”或曰“亲情反腐”现象的追问上。主要观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亲人检举揭发亲人值不值得提倡,二是能不能为亲人检举亲人贴上“亲情反腐”的标签,换句话说,“亲情反腐”是不是反腐败的一种模式。

有的媒体赞扬张玉荣母子“大义灭亲”的正义之举;有些网民则对“亲情反腐”提出质疑,认为张玉荣母子举报刘江辉只是出于报复、泄私愤,并非为了揭露犯罪,更谈不上“大义灭亲”;还有网民表达的是对张玉荣母子行为的指责。

一家主流媒体把砀山“家庭反腐”称之为“人伦之殇”,借用伦理学、法学专家之口,引经据典地提倡“亲亲相隐”。其中一位专家说,纵容、鼓励或迫使嫌犯的至亲作证、告发、检举,对眼下办理具体案件当然是有好处的,但却有长远的、深刻的危害——可能会伤害作为人类社会和谐秩序第一基础的伦理亲情。

指责也好,颂扬也罢,这两种截然对立态度的出现,本身就恰恰说明砀山举报“他爹”这起典型事件,不仅触及了人们心里最柔软的亲情,也触动着每个痛恨贪官的人的神经。亲情伦理与社会责任之间似乎是一个两难且没有最优的选择。

宿州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认为这些观点“有失偏颇”。他认为,惩治腐败需要全社会的力量,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包括贪官的亲人、情人及仇人。虽然张玉荣母子举报刘江辉是出于泄愤和报复,但仍不失为正义之举,应该得到尊重。

一位反腐专家指出,虽然在反腐败斗争中,因夫妻不和、情人反目而致腐败分子案发的案件时有发生,但也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没有必要硬给其贴上一个什么样的标签,更不能作为反腐的一种模式而简单地加以肯定或否定、提倡或反对。惩腐肃贪说到底,还是要依靠群众,依靠制度和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吴贻伙王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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