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文化 培育现代公民
www.fjsen.com?2013-10-28 15:16?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五、现代公民就要敢于主张、勇于担责,坚定积极、温和理性,践行法治精神 无论传统意义上的“官”还是“民”,都应该对照法治文化的要求,对照公民素质的基本内涵,摒弃臣民意识,树立公民意识,将自己改造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民 我国法学界著名学者徐显明教授指出:“法治的真谛是人权。”现代公民要树立敢于主张、勇于担责,温和理性、坚定积极的基本素质 1997年修订的刑法,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亦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是犯罪,对犯罪应处什么刑罚,都要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绝对禁止类推;2004年,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二字首次写入法律,而且是国家根本大法;同时,该次宪法修正案还确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2007年的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各项财产权利,新增了商品房的区分所有权;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公民被公权力侵害时,向国家索赔的权利。 什么是公民素质?它是个综合概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等。而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公民素质中首先要表现出来的是:克服“臣民”意识的残余,普遍建立人权、公民权和独立人格的意识;破除权力崇拜和“官本位”意识,树立权力监督和民主意识;摒弃人治观念,树立程序、法治、宪政的意识;以及树立责任意识和纳税人意识。 邓小平提出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而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提出“新三步走”的战略设想,到21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设想,与唐德刚的“两百年出三峡”论不谋而合。然而我们更应该看到,只有构建法治文化与提高公民素质,才能与“人治”和“臣民”意识彻底决裂。所以,构建法治文化、提高公民素质,是法治建设和现代化转型的“两个轮子”。诚如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所言:“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而胡适的一句话更是广为流传:“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概言之,若要建立民主制度、推进法治建设,使国家成为一个自由平等、富强文明的国家,那么,国人就必须摒弃臣民思想和暴民思维,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民”,而不是“臣民”或“暴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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