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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社会化路径探析

——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视野

www.fjsen.com?2013-10-28 15:13?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二)法治文化社会化的对策

1、坚持项目化运作,抓好法治文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

培育法治文化,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基本路径和长效机制,才能使其走向常规化、制度化和社会化。项目化运作具有目标明确、操作性强、便于管理考核等特点,对于法制宣传教育适应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从粗放走向集约,从自发走向自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化运作包括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实施、流程监测、绩效评估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工作机制,首先,解决的是资源问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资源深入持久的开展活动。在项目化运作条件下,可以通过社会化工作机制整合好包括经济资源、工作阵地资源、舆论宣传资源、人力资源等在内的社会资源,在人民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上形成合力,长期坚持、深入推进。第二,解决的是机制问题。项目化运作作为一种工作机制,运用于某一项目时可以长期使用,长期发挥作用,推动工作持续向前发展。第三,解决的是工作覆盖面问题。项目化运作作为一种工作手段,促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分散型”变为“项目带动型”,并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作中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持久、深入的发展。

2、针对薄弱环节,重构法制宣传教育主体

为实现法治文化社会化要求,要重构法制宣传教育主体,不断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要在坚持政府普法领导、规划职能定位的前提下,充分激活法律本专科院校、法学团体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的普法责任感,充分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信访部门等的普法积极性,广泛动员新闻宣传机构等普法资源,真正实现“社会广泛参与”主体多元化的普法理念。6另外,法治文化社会化效果取决于公民法律素养,并内化于公民法律素养中。公民法律素养短期内难以集体形成。目前占主导地位的是处于分散状况的法律心理。需要我们针对薄弱环节,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公民意识的培养与塑造,以利民便民的理念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体热情。

3、创新宣传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互动性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普法教材、图书、音像制品、展板”等宣传载体和手段滞后于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要在利用好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技术,将法制宣传内容融合到声、文、图、像中。要着重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易入耳入脑等优势,开展以案说法、法治人物评选、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小品、相声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趣味性与互动性。要推动建设QQ群、论坛、短信群发平台等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新媒体阵地;要积极与电视台开展项目合作,联合主办法制宣传教育长期、固定栏目;要积极与有影响力的动漫、影视、音像、游戏制作公司、图书出版社开展合作,联合推出一批符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特点、合理体现法制宣传教育标识的文化产品,形成系统化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社会化的内驱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骆郁廷.精神动力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3]夏锦文、蔡道通.论中国法治化的观念基础.中国法学,1997,(5)

[4]李春明.市民社会视角下当代中国法治文化的认同.山东大学学报,2009,(6)

[5]陈仲.法律文化与法治文化辨析.社科纵横,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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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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