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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现状分析及实现新突破之举要

“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 ——法治文化建设现状分析及实现新突破之举要

www.fjsen.com?2013-10-28 15:24?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文化兴国”的进军号角,不仅为中华民族确立了共同理想信念,而且为民族发展和振兴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道德规范。国学大师钱穆先生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中形成一种自觉的崇尚法治、服从法治、遵循法治、维护法治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面貌,是历史赋于我们的责任。法治文化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一般性活动,而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兴国战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因此,要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有所突破,必须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之树立起文化自觉的意识,努力把自己造就为法治文化的建设者、推动者、示范者。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文化强国”战略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大法治文化建设投入,为法治文化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保障机制;要把法治文化建设切实纳入文明、法治城市建设的大局中,寓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务,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使法治文化成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个重要品牌。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前列意识”。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又是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其存在的意义和目的,不在于法治文化的本身,而在于通过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公民的依法办事,促进文化、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各级普法依法机构和职能部门,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地位作用更加凸显、责任更加重大。当前,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对我们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我们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兴国之魂”的高度上来,破除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无所作为的思想,真正树立起先行一步的“前列意识”,当好“排头兵”。在推进全社会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中,认真谋划、先试先行、积极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域,创新工作途径,提高工作质量,为“文化强国”做出新的成绩和贡献。

二、新突破的过硬功夫——探索规律、完善机制、增强“主动”。

古人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⑥”。然而,当前,我国社会法治精神文化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正如粱治平教授指出的:“制度是现代化的或近于现代化的,意识则是传统的或更近于传统的。⑦”因此,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中,积极探索规律、完善机制,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远性的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当“明白人”。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有信念的坚定和行动的自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到一系列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我们去认真研究探索和解决。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动力不足、创新不够、方法不活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不够、“雾里看花”。工作要所突破,就要大兴调研之风。各级各部门要转变作风,与基层和群众实现“零距离对接”,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追根寻源”,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闽南文化、闽台文化、海洋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文化等相互融合的规律特点、有效途径,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持续创新;要建立责任激励机制,建立研究队伍。发挥法学会、文化研究机构的作用,调动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思维、新举措,指导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实践。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钢性机制”,当“责任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硬功夫,就是根据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真正纠正“文件机制”、“墙上机制”、“抽屉机制”的现象。只有把理论上的清醒和创新真正落实到管用的机制和制度上,法治文化建设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追。因此,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城市创建相符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法治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必须制定各地区、行业、部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在“法治城市”创建中的考核比重,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指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从设施、人才、经费等方面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必须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规范、有序、稳步的深入开展。

三、新突破的关键环节——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落实“联动”。

《孙子兵法》曰:“上下同欲者胜⑧”。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公益性、大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特点,决定了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才能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和公共设施,真正形成“步调一致”的全社会“大合唱”,建立起法治文化建设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业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的资源整合机制。一是要明责任、多协调,抓“联动”。法治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行主管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各职能部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要与各专业法实施部门主动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钢性机制”,建立责任明确、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法治文化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合力推进全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工作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为法治文化的积淀提供源源不竭的源泉;要加强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文学、艺术等部门和团体的联系,进一步明确他们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工作责任,发挥舆论和文化的引导作用和独特优势,支持和鼓励他们紧紧围绕和关注社会法治实践去开展法治文化、法治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播;二是要建阵地、合资源、促“互动”。加强普法平台和阵地建设,是面向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辐射力、持久力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目标,加大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基地、法治文化市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园地等各类普法平台和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级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容,逐步完善全社会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领导重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常抓不懈的良好态势。如虎扑篮球:市从“五五”普法末期开始,制定了行业系统法治文化建设责任制,统一了市(区)法治公园、行业法治基地、基层法治阵地、单位法治园地建设的“钢性”标准,逐步建立起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公园,外来员工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街(镇)、村(居)制式法制宣传栏等,形成了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合力和多层次的法治文化平台和阵地,为法治文化的形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司法部和省的充分肯定。

四、新突破的重要途径——与时俱进、丰富多彩、突出“活动”。

  •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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