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一无证托老园经营13年 18名老人蜗居厂房一层
2014-07-11 11:33:39??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租期已到但管理者拒绝搬走 据柯厂长介绍,2001年福泰食品厂将第一层厂房出租给万春托老园,租赁期限为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在合同落款处,由万春托老园盖章并由其代表人高某签字。然而租赁期满后,高某继续使用房屋,但双方并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013年,厂方起诉至法院,经法院查明,万春托老园未经工商登记。 2013年11月,仓山法院开庭审理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高某将一层厂房腾空并交还给福泰食品厂。 此后,因高某提起上诉,几个月前,福州中院对此案进行二审,中院认为,租赁期限届满后,万春托老园继续使用诉争房屋,福泰食品厂继续收取租金,双方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福泰食品厂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院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法院判决后,托老园却迟迟没有搬走。 “并非我们想这样,我们也多次希望他们搬走,但均遭到了拒绝,而当初签订合同的高某也屡屡避而不见。”柯厂长说,托老园所在的楼房共有6层,目前,以上的5层已经全部出租,作为单位食堂或面包甜点的生产车间。托老园建在厂房的1楼本身就不太合适,存在安全隐患,仿佛一个“定时炸弹”。 今年6月,厂方已向仓山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昨天,记者拨通了万春托老园法定代表人高某的电话,高某表示,早在多年以前,他就已经不再过问养老院的事务。 而万春托老园目前的管理者,高某的岳母毛老太证实了这个说法。她说,自己几年前从女婿手中接管下这个托老园,当被问及为何没有及时归还厂房时,年迈的毛老太激动地表示,托老园已经开办了13年,并未发生事故。为了维护好托老园,自己投入了大量金钱对托老园进行修缮、设计,同时投入了大量精力。 “为了照顾好这18个老人,我专门请了两名护工,做饭、做卫生,每月却只收取老人家1000余元的微薄费用。”老太一再强调,自己开托老园并非为了赚钱,而是为做善事。 而律师表示,这样一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托老园,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极复杂的追责问题。 相关部门:曾多次发文责令停业 尽管在采访中,托老园的老人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万春托老园继续开办,他们不厌其烦地和记者列举了种种优点,便宜、舒适、安逸,然而这样一家未通过审批、无证经营的托老园始终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让人担心。 为此,记者来到仓前街道办事处,纪委林书记表示,连续几年来,街道多次开会研究这家托老园的问题,而几次联系高某,他都没有出面。因为万春托老园无消防安全设施并且没有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颁发的相关证照,属无证经营,且各项软硬件设施均不具备开办托老园的条件,街道民政办、安办多次报区民政局责令托老园立即关闭。 “有接到反映,我们也曾多次下发责令停业的通知。”林书记说,街道的人员也多次到托老园做思想工作,劝老人家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但老人们并不愿意搬,有的把我们骂了出来,有的甚至跪了下来。” 林书记说,虽然理解毛老太办托老园的好心,但担心好心却办了坏事。 此后,记者来到仓山区民政局,相关经办程女士表示,民政局几年来也多次责令其停业。此外,民政局与老人的家属一一联系,也试图联系周边的其他正规养老院,希望做好万春托老园现有老人的分流转移工作,但可能因为价格差距,遭到了老人和家属们的拒绝。东快记者黄妍/文李剑准/图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