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肉充当野猪肉高价出售 50元一斤身价翻五倍
2014-12-02 11:13:44??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冒充野猪肉的种猪肉。记者 陈璐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璐 通讯员 潘瑜锦何田荣)种猪肉充当野猪肉高价出售,可逃不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昨日8时许,海沧石塘村一摊贩售卖假野猪肉,被石塘工商所执法人员查处。 近日,石塘工商所接到举报,称石塘村一公交车站旁有人在贩卖野猪肉。昨日,石塘工商所执法人员联合屠宰执法大队,特地光顾了这处摊点。 摊主一见穿有制服的人走近就慌慌张张的,拼命遮掩摊点上的“野猪肉”,也停止了吆喝。凭着职业敏感度,执法人员觉得这批肉可能有问题,于是对摊位上的猪肉进行仔细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摊主无法提供上市凭证,也拿不出相应的票据和台账。 根据猪腿部、猪蹄的形状和肉质,执法人员判断,所谓的“野猪肉”肯定是冒充的。这时摊主才不得不承认,他卖的其实是种猪肉。摊主坦白,他所售卖的“野猪肉”是品种为杜洛克的种猪,皮毛为棕色的,外表与野猪相似,外行人分辨不出真假。原本一斤10元左右的种猪肉,经过摊主的言语“包装”,摇身一变成为身价50元一斤的“野猪肉”。 目前,石塘工商所联合屠宰执法大队已将这批冒充野猪的种猪肉全部收缴,一共收缴110公斤。执法人员提醒,野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猎杀和买卖。此外,种猪多是无法继续繁育后代而被淘汰的,肉质老涩,有时还会有股骚味。 |
相关阅读:
- [ 12-02]公务员“诚信年考”很有必要
- [ 12-01]考生放弃国考面试若不提前告知将记入诚信档案
- [ 11-28]福建省纤维检验局:精打细算 诚信“检”台
- [ 11-28]P2P诚信联盟共享黑名单 抱团应对骗贷骗租行为
- [ 11-27]明溪县瀚仙镇:唱响诚信计生“三部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