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惠钦) “段纪委今天正式开通了‘福辆倡廉’微信群,我们今后随时都可以在群里点击查看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啦!”3月10日上午,福州车辆段党群办纪检干部王宇烨打开手机里的“福辆倡廉”微信群,高兴地向同事们宣布。 为充分利用新兴媒体阵地,福州车辆段纪委开设了“福辆倡廉”专用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典型案例剖析和党纪法规解读问答等内容,进一步拓宽了纪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渠道,使纪检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有效。 “福辆倡廉”微信群的信息由微信群管理员统一发布,只做单向推送,群里的成员可以在“朋友圈”里进行工作沟通、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互动交流。“通过在微信群里话‘倡廉’,促使纪检干部学会适应新形势,利用新媒体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该段福州车辆段纪委书记陈道云说。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