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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一男子假冒市委领导弟弟行骗 被判处六年刑

2015-04-10 10:56:45??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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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上杭4月9日电 (陈立烽 高喜文)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9日披露,被告人严某因假冒某市市委领导的弟弟,虚构其已中标某县公园项目,用投资入股高利润回报手段,诱骗黄某入股该公园项目,被该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严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被害人黄某15.38万元。

2014年3月,被告人严某假冒某市市委领导的弟弟和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虚构其已中标某县公园项目且马上开工,用投资入股高利润回报手段,以50万元入股给100万元利润,诱骗黄某入股该公园项目。

黄某分别于2014年3月18日、4月2日、4月3日转款5万元、30万元、15万元共计50万元到被告人严某提供的其妻张某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其中18万元被告人严某将其用于支付购买的凯迪拉克轿车一辆(该车登记在黄某名下,并由黄某支付按揭款)的首付款,余款用于挥霍。

2014年5月,黄某了解到,某县公园项目尚未招标,严某也不是某市市委某领导的弟弟。发觉被骗后,借故于5月27日将凯迪拉克轿车开走,并要求被告人严某还钱,被告人严某陆续还款16.3万元之后拒绝归还其他财物,被害人遂到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68万元,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严某能当庭自愿认罪,退赔被害人黄某损失人民币16.3万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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