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你应该知道的福建抗战历史知识 > 正文

福建华侨与抗日战争

2015-04-20 14:35:01??来源:福建省社科联  责任编辑:金婷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http://www.xmnn.cn/aggfe/gfzb/201011/W020101117398980089247.jpg

在集美中学校园内,屹立着华侨英烈、抗日女英雄李林的雕像。

战死疆场的闽籍华侨沈尔七

?许多台湾同胞跨越海峡来到福建,与福建军民一道抗日,其中以李友邦领导的台湾义勇军和少年团尤为突出,他们的丰功伟绩永垂青史。

?南洋华侨筹款抗日图存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几天,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董林庆年(安溪县人)、李振殿(海澄县人)等致电南国民党政府,请团结息争,一致对外。同时联函国际联盟,请制裁日本侵略者。陈嘉庚(同安县人)亦以福建会馆主席名义致函总商会,建议召开全坡大会,讨论对付日本办法。闽西永定县华侨胡文虎先捐25000元支援国内难民,又通过他创办的《星洲日报》代收华侨捐款100余万元,先后汇回国内支援抗战。

??“九·一八”和上海“一·二八”事变后,菲律宾华侨建立两个全国性的抗日救国团体——“菲律宾华侨救国会”、“菲律宾华侨国难后援会”,其领导人都是福建籍华侨。他们积极号召侨胞们抵制日贷、筹募捐款,支持东北义勇军和十九路军抗日。据统计,沪战一个月,菲律宾华侨捐款支持十九路军80余万元,占世界各地华侨支持十九路军捐款的八分之一。为了“航空救国”,菲律宾华侨于1932年10月成立中国航空建设协会马尼拉分会,推选晋江县华侨李清泉为主席,决定捐款购买飞机15架,支援祖国抗日。该会成立时,发表一篇《宣言》:“今本分会以建设空防为目的,以全侨胞为主体,召集大家之能力,造大家的事业,毁家救国之心,免国破家亡之惨祸。所有一切,专为建设空防,决为移作他用。所有购造飞机,装备对外参战,决不参加内讧,更不受任何人利用。”当时国内国共尚未合作,李清泉所领导的中国航空建设协会马尼拉分会发表这篇《宣言》的目的,是要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用这些飞机去抗日,而不能用这些飞机去对付共产党、打内战。在募捐购机活动国,李清泉首先独自认捐飞机一架,其他侨胞纷纷响应,十分踊跃。当时,印度尼西亚的南安县华侨黄奕住在菲律宾,看此情景,十分感动,也慷慨捐五万金“购机以赠”。15架飞机募齐后,命名为“菲律宾华侨飞机队”,送回祖国参加抗日。

?“七·七”卢沟桥事变,日军大举进攻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消息传到海外,福建籍华侨与其他各省华侨,义愤填膺,同仇敌忾,群情激昂,强烈抗议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开展声势浩大,波澜壮阔的支援祖国抗日的爱国救亡运动。

?“七·七”事变后,新加坡华侨叶玉堆(同安县人)、周献瑞(南安县人)、陈六使(同安县人)、陈延谦(同安县人)、李俊永(永春县人)、李光前(南安县人)等人立即赶至怡和轩俱乐部找陈嘉庚先生,请他出来领导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华侨抗日救亡运动。是年10月15日,在新加坡召开侨民大会,成立“马来西亚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委员会”,公推陈嘉庚任主席,委员32名,福建籍华侨14名。为号召侨胞们捐款支持祖国抗日战争,叶玉堆、李光前各带头认捐10万元,周献瑞等各认捐1万元,为之提倡。菲律宾的中华总商会和各华侨团体也于7月16日召开紧急会议联合组成“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推选时任菲律宾中华总商会会长的晋江县华侨李清泉任主席。

?1938年,菲律宾侨领李清泉和印度尼西亚侨领庄西言(漳州市南靖县人)先后函请陈嘉庚组织南洋“筹赈总机关”,领导东南亚各国华侨募款等抗日救国运动,重庆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孔祥熙也来电促成。陈嘉庚乃于是年10月10日在新加坡召开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代表大会,成立“南洋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总会”(简称“南洋总会”)。参加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有很多是福建籍华侨,如泉州市的陈三多、王泉笙、许友超(以上系菲律宾华侨)、周献瑞、侯西反、李光前、刘玉水、黄重吉(以上系马来亚和新加坡华侨)、洪渊源、白辰恭(以上系印度尼西亚华侨)、黄庆昌(沙捞越华侨)和香港的郑玉书;漳州市的庄西言(印度尼西亚华侨)、李振殿(新加坡华侨)、庄友成(沙捞越华侨);虎扑篮球:市的陈嘉庚、陈延谦、何葆仁、王景成(以上系马来亚和新加坡华侨)、李文珍、陈步墀(以上系缅甸华侨);福州市的叶立庚(印度尼西亚华侨)、刘家洙(沙捞越华侨);莆田市的涂耐冰(沙捞越华侨);龙岩市的王源兴(印度尼西亚华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