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粤闽津四个自贸区将共用一张负面清单
2015-04-21 16:10:18??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相关阅读:
- [ 04-21]粤津闽三大自贸区挂牌 打造中国改革开放新高地
- [ 04-21]“自贸区2.0版,准备好了吗?”——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四大自贸区
- [ 04-21]福建自贸区总体方案出台 深化两岸合作是最大特色
- [ 04-21]自贸区扩容:境外资本迎接“中国新机遇”
- [ 04-21]四大自贸区摩拳擦掌抢开局 四方案有干货有特色
- [ 04-21]四自贸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 共计71项改革创新任务
- [ 04-21]沪粤津闽四省市自贸区方案出炉 共用负面清单
- [ 04-20]四大自贸区整体方案出炉 将共享同一张负面清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