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儿子的名字在网上骗婚 骗走两女子15万元
2015-10-12 17:01:02??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周艳红 陈婷如) 古田男子叶某投资生意失败亏了不少钱,他冒用年幼的儿子小叶的名字在网络上骗婚,获得两名福州女网友的信任。叶某周旋在两名女网友之间,以筹备婚礼需要用钱等理由,骗走两人共计15万元。日前,经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台江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2岁的叶某因经营咖啡店失败,欠了不少钱。为了还债,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已婚的事实,用儿子小叶的名字上网交女友,并谎称他是福建一知名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设计师。 2013年的5月到7月,叶某通过手机软件分别认识福州女子小红与小兰(均为化名),同时与她们交往。为了增加女方对他的信任程度,叶某在交往期间外出消费时都主动埋单。时机成熟后,叶某多次提出和女方结婚的要求,见她们的父母并当面确定订婚、结婚的时间。 之后,他以准备婚房、购买装修材料、店面加房租等多种理由向女方要钱,骗走小红与小兰的现金与多张信用卡透支消费。当小红与小兰急着询问婚礼准备情况时,叶某就编造已经开始在老家发喜帖等理由拖延时间。同时找各种理由拒绝她们上门参观或者见男方父母的要求,连告诉她们的家庭住址也是假的。 叶某的行为让小红起了疑心。2014年6月25日,小红约见叶某后报案至鼓山派出所,叶某当天被抓获。直到案发,受害的两人均没有去过叶某的家,叶某共骗取她们15万余元。 |
相关阅读:
- [ 10-08]“先看病后付费”迈出诚信第一步
- [ 10-08]福建省直机关“学长汀” 2015年十佳举措评选启动 2015年“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网络访谈之“龙头企业的诚信标杆”篇 网络外卖App商家良莠不齐 监管还得跟上
- [ 10-08]2015年“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网络访谈之“龙头企业的诚信标杆”篇
- [ 10-05]福建诚信建设信息公布平台及时曝光黑名单 公布平台|青运会田径赛事看点多
- [ 10-05]福建建设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 及时曝光黑名单
- [ 10-05]福建建设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 及时曝光黑名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