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共享单车能骑多远?> 想说爱你不容易> 正文
分享到:

共享单车:随停随放≠乱停乱放

2017-02-13 15:23:4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1元用车、扫码骑走、随取随放,经济便捷的特性让共享单车一进入福州城区就广受市民喜爱。乱停乱放不但影响市容、阻碍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还可能导致共享单车产生耗损。

共享单车:随停随放≠乱停乱放

共享单车被丢在草坪里。

福州新闻网2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黄丽汀文/摄)1元用车、扫码骑走、随取随放,经济便捷的特性让共享单车一进入福州城区就广受市民喜爱。春节假期,共享单车成了“抢手货”,不少市民骑上了共享单车。

永安行、DDbike、ofo、Hellobike,是目前进驻福州城区的四家共享单车品牌,投放量逐渐在扩大。然而,伴随使用人数的增加,不文明用车行为也相继而来,乱停放成为这一新生事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问题】

乱停乱放现象开始凸显

市民下载APP、交付押金实名认证后,扫码或输入车牌编号便可解锁骑走,手机支付完毕、锁好单车就可结束行程。可以说,随取随放是共享单车的一大亮点,但也引发了乱停乱放的问题。

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开始凸显,特别是在地铁口、火车站、商业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区域,常常可以见到一些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通道和盲道上。

在双抛桥公交站附近,一名小区保安告诉记者:“我们小区的通道是禁止停车的,警示牌都摆在显眼位置,但依然有人把单车违规停在通道上。”

更有市民无法辨别共享单车与便民自行车的区别,误将共享单车停入便民自行车站点。便民自行车运营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乱停在便民自行车站点的共享单车,站点管理人员会将共享单车挪至附近规范的停放点。

“近期,我们还将贴出相关公告,告知市民在便民自行车站点周边应该如何规范停车。”上述负责人说。

乱停乱放不但影响市容、阻碍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还可能导致共享单车产生耗损。网友在微博上反映,有的共享单车乱停在收费停车区后,被看车人推到别处或扔到花圃中,发生破损。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看车人员,他表示遇到这种情况,确实会把单车搬到外围,但是停放位置很随意。“非机动车道可以随便停,只要不放在我们这里就行。”这名看车人员说。

共享单车:随停随放≠乱停乱放

停放在小区通道上的共享单车。

【破解】

市民:

再急也要把车停好

为什么把共享单车“停好”这么难?这与租车人的文明习惯有直接关系,许多人图方便,不愿多花时间将单车停放在规范区域。

有“骑走”的快感,更要有“停好”的素养。租车人应该多为他人考虑,有序骑行,提高文明出行的意识。虽然共享单车没有固定停车桩,但却有一定的停放限制。

按照规定,租车人需要把车停在路边白线以内的公共停车区域,当附近没有白线或停车架时,需停放在路边不阻碍交通的空旷区域或者路边其他单车集中停放的区域,另外还严禁将单车停放在楼道、封闭小区、地下车库以及收费停车区域。

市民任小姐是共享单车的“粉丝”,每周至少骑4次。“有时候真的赶时间,但每次都会腾出时间把车子摆好再离开。共享单车是很好的出行方式,文明用车是我们的义务。”任小姐说。

企业:

降低违停用户信用分

永安行福州区域负责人张先生介绍,针对乱停乱放、恶意破坏等行为,已经采取了线上举报监控、线下巡检维修的管理方式。

“线上平台有用户举报体制,用户通过APP举报后,我们会派最近的巡检人员进行处理。同时,我们增加了新的管理渠道——用户体验群,用户可以在群里进行反馈和举报,有专业客服进行监控。”张先生说。

在Hellobike的APP中,可以明确找到具体的信用奖惩说明,在小区、地库、单位大院及其他非路边白线区域违停减扣信用分,当用户信用较低时,用车单价将会上涨,连续两次因违规停车被扣分,将被封号一周。

部门:

正在研究管理办法

福州共享单车起步较晚,对于不文明用车行为,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执法措施,未来将会推出相应的共享单车规范准则。

目前,主要依据《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来实施管理。

市经信委软件服务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共享单车属于新生事物,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尚未形成配套的管理措施,但从投入和产出的角度看,共享单车在公共出行上能产生正面的社会效益,对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有很大促进作用。“共享单车是市场化的结果,引领了新的绿色出行方式,我们应当保持宽容的态度,给予良性发展空间。在运营初期显露出的乱停乱放以及挤占公共资源等问题,需要各部门及时介入、合力解决,共同规范共享单车的发展。”

更多>>相关图片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