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题展示 > “激发消费活力”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资讯 > 正文

福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

2024-03-14 10:25:51?作者:?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福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

市场监管部门去年为消费者挽回2900多万元损失

福州日报讯(记者 沐方婷)13日,“激发消费活力 建设有福之州”2024年福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晋安区新店古城遗址公园举行。记者从活动上获悉,2023年度,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努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消费诉求渠道,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7.4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60余万元。

活动现场,喜盈门(福建)总部店、福州东百中心等5家企业被授予福州市“先行赔付承诺单位”,福州山姆超市、福州砂之船等5家企业被授予福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福州天虹百货王庄商场、永辉超市万星分公司、福州上渡林产品交易市场等10家企业被授予福州市消费维权服务站。

自2月1日起,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各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经网络投票、组织评议、社会公示,评选出“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他们分别是:曾建、江美明、王姝娜、马健锦、林超艺、林青、黄成榕、洪序耿、陈文元、卓孟妤。

活动现场发布2023年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白皮书,针对预付式消费热度不减等问题,监管部门推出12345热线24小时人工接听等十大消费维权举措,同时发出2023年度消费维权警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