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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等产品包装新标准今日生效

2024-04-01 17:39:55?作者:?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唐宇松)今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生产经营主体应按《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标准》适用于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的销售包装,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标准》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对消费者而言,可通过“一看、二数、三算、四问”,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二数”,就是数清包装层数,判断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类包装是否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类的包装是否超过了四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四问”,询问包装材料成本与销售价格,计算两者之比,看是否超标。

据悉,《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旨在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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