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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走出拆迁法律困境
www.fjsen.com?2009-12-18 08:00? 袁祥 王逸吟?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了解,2007年物权法实施后,拆迁条例的存废就一直争议不断。目前,5位教授也没有收到有关方面对建议书的正式回应。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在回答网友拆迁条例是否废止的问题时称,拆迁条例仍然有效。

“拆迁条例仍然有效是一个事实,但是否合宪合法,是一个法律判断,有关方面应该有一个说法。”王锡锌说。

我国的宪法和立法法已经确立起了违宪、违法审查制度。按照立法法第90条的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由全国人大的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

200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室,负责对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进行先期研究,确认是否进入启动程序,然后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据王锡锌统计,2000年立法法实施以来,公民个人提出的违宪、违法审查建议已有四五十件,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迄今没有撤销过一件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需要长出牙齿,立法法的规定需要落实。我们已经确立了审查机制,就必须运转起来。”他说。

王轶则表示,现在学界对违宪、违法审查的程序、机构设置等还存有争议。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经超越了一部法律法规本身。“现在法规备案审查室的工作主要还是采取个别沟通的方式。我觉得应将他们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寻找法制化的解决方案,摸着石头过河,探索一条中国自己的道路。”

链接:法律法规摘录

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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