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阐述“一国两制”内涵的同时,对“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也作了全面充分的论述。“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具体实际问题的典范,是他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加了新的内容,是社会主义实践史上的一大创举。邓小平深刻地指出:“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他进一步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的,这就叫做中国特色。”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充分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创造精神和敢于打破陈规的勇气。
“一国两制”构想,不仅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找到了最佳方式,同时还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找到了一条现实而有效的途径。1984年7月,在中英香港问题的会谈基本达成一致后,邓小平说:“我很有信心,‘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能够行得通的。这件事情会在国际上引起很好的反应,而且为世界各国提供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是可能的。我们就是要找出一个能为各方所接受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过去,好多争端爆发了,引起武力冲突。假如能够采取合情合理的办法,就可以消除爆发点,稳定国际局势。”1984年10月,他又说:“‘一国两制’,是从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来的,但是这个思路可以延伸到某些国际问题的处理上。”此前,1984年2月,他在会见美国客人时就说:“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类似这样的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按照这一构想的精神,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对历史遗留的国际争端,都可以通过协商得到妥善解决。因此,“一国两制”构想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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