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在河南等地拉开大幕
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出现了极具重量的试点地区。人口大省河南,日前拿出了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方案涉及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河南改革案例”。
与此同时,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广东省经济大市中山市,也拿出了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如果再加上此前深圳开展的、旨在改革执法服务部门的“公务员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大幕,已经正式拉开。
事业单位“身份”将根本转变
按照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
这次改革,直接打破了事业单位原来的行政级别,按照工作职能,重置各类工作岗位。“事业单位在用人和待遇上,一直比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行政级别‘说了算’。现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子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表示。
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除了“官本位”被直接打破,以往“事业单位干部待遇随人走”的老规矩,也被打破。改革后的河南事业单位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职工工资将根据所在岗位确定。“岗位改革之后,评聘上的管理人员或专技人员,如果没在相应的岗位上,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上述实施意见可谓动了真格。
目前,不少事业单位存在着“双肩挑”现象,即一个人同时占有专业技术岗位和领导岗位。上述实施意见则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比如,一名正处级的医院院长,担任院长时拿五级管理岗位的工资;一旦不再担任院长,改而从事医疗工作,他就拿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比如专业技术四级或五级的工资。
“长期以来,‘混’在事业单位,几乎成了很多人的人生追求,这反映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现在,这种状况要改变了。”汪玉凯说,事业单位积弊不少,改革力度也应相应加大。
而岗位设置管理,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是事业单位改革落实的必要手段。”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系主任文跃然向本报记者表示,一些岗位的内部等级评定,现在就应开始实行择优聘用。
但是,文跃然也表示,河南省目前实行的“先入轨,后完善”的思路,也是符合现状的。“毕竟得先确保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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