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对收益与绝对收益的辩证:一定要稳赢才推动ECFA?
????在国际关系上有“相对收益”(absolute gain)与“绝对收益”( relative gain)两种论述。前者是指,如果与他国互动,台方的所得一定要大于对方的所得,否则不玩,这是标准现实主义的看法,即他方所得必是台方所失,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军备竞赛与对于国家安全的传统思考。“绝对收益”是指,只要这项行为对自己有利,就会参与,而比较不会去比较他人获利是否比自己多。这一类思考多用于国际合作或参加国际组织。例如,每一个经济体都希望参加“世界贸易组织”(WTO),因为参加对自己有“绝对收益”,而不会去比较他方是否会获利比自己多。另外一个例子就是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几乎没有听到有的国家会因为对方会从FTA中得到的利益比自己多,我就不签。原因很简单,第一、不签就丧失了自己的竞争力;第二、是否能够获利比别人多,要看自己的努力。
????台湾内部对于是否要签署ECFA,其实就是这两种思维的辩论。民进党是用“相对收益”做为思考,认为如果签署ECFA就掉进了中国大陆统战的陷阱,台湾将更快被掏空,也有些政府官员以“这个可以,那个不可以”、“会维护台湾主权”做为回应民进党的质疑。这群官员虽然了解到“绝对收益”的重要,但是骨子里还是用“相对收益”来做比较,在本质上的思考其实与民进党没有多大差别,完全没有了解到追求“绝对收益”对于台湾发展的重要。相对的,大多数台湾人民看得很清楚,就像任何一个生意人或找工作的人一样,是持“绝对收益”的态度,即台湾或自己应该抓紧任何机会,以寻求生机与发展。如果没有ECFA,台湾如何面对2010年即将来临的东亚区域整合?好友谢明辉就日前即在中国评论网公开撰文说“台湾根本没有说不签CECA(即现在的ECFA)的条件”,来凸显台湾必须以“绝对收益”思考ECFA。
????持“相对收益”看法的人,看到的是短线、单向的利益,即我现在(当下)要得的比对方多;持“绝对收益”看法的人,看到的是未来利益的可能。两岸如果能够签署ECFA,对于未来与其它国家签署类似互惠协定将有绝大助益,对于台湾参与东亚区城整合将有推波助澜的效果。
????三、追求最大的绝对收益:应从ECFA到两岸共同市场
????ECFA是一个使贸易便捷化、自由化的一项措施,在本质上,它是以自由制度主义为架构,可是在运作时仍是以现实主义、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精神运作。在这样的架构中,小的经济体固然可以获利,但是大的经济体因为有买方的“市场”,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发言权,这也是台湾内部反对ECFA最为担心的理由。
????不是只有台湾才有这种问题,我们用欧洲的历史做一个参考。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小国对于德国都有着恐惧。但是聪明的荷比卢三国首先并没有拒绝与德国的经济自由互动,也没有选择与德法义等欧洲大国只是以自由贸易区的方式来互动。他们曾有的担心,与现在民进党的担心一样,即是否会被大国完全吸纳,成为一个完全依附于德国与法国的国家,但是他们处理的方式,既不同于民进党,也不同于国民党。他们选择以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方式与大国相处,透过共同市场的共同体机制,小国的权力才得以确保。
????另外一个例子是丹麦,丹麦对于德国是担心受怕,因此开始时不愿意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只愿意加入由英国组成的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可是十多年后,发现只有自由贸易(即现在的FTA)根本无法争取到欧洲大陆经济的发言权,因此,跟随着英国一起加入欧洲共同体。
????各位朋友,英国、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应该不会比台湾笨吧,她们都了解到对小的经济体来说,欧洲“共同市场”比“自由贸易”来得好,台湾为什么不会想到?也不愿推动?可悲的是,不只不会想到,连与大陆签署个最基本的ECFA都还要反对。台湾是否应该好好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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