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经批准方可怀孕”,粗暴剥夺了女员工的生育权。
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如想怀孕,须经院方批准,否则难以享受福利待遇。记者调查时,多名女员工证实该规则的存在,且该医院还在制度中写明:“经批准方可怀孕。”(4月1日《华西都市报》)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经批准方可怀孕”,粗暴剥夺了女员工的生育权。河南张学斌
相关新闻
- 2009-04-02孔维被曝怀孕数月 去年底已秘密完婚
- 2009-03-24黎姿否认已怀孕 称如果真有喜不会不承认
- 2009-03-23女子怀孕后得知男友早有妻女 决定要做单亲妈妈
- 2009-03-23莆田一员工合同期内怀孕遭辞退
- 2009-03-20黎姿怀孕三月首次曝光 传将在悉尼分娩
- 2009-03-20陈慧琳宣布怀男婴 怀孕4个月穿高跟鞋走秀
- 2009-03-19云南79岁老妇坚称自己怀孕 欲生下孩子(图)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