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数十名官员购买安置房事件已经曝光多日,目前官方比较正式的反应是,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金佩静的解释,称“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然而,温州市政府2000年的一份文件却足以说明“多余安置房”销售涉嫌违规。(4月12日《北京青年报》)
温州“安置房”事件是违规还是违法,或者涉嫌其他问题,也许我们不必、也无法急于定性,毕竟事件刚刚暴露,让舆论和公众最为不满的恐怕是另外一个问题,即监督部门对此事件为何反应迟钝?
大量领导干部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安置房,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在社会各界引起人们纷纷质疑,许多人早已先入为主地认定这其中必有猫腻,官员形象和政府公信遭受重创。此时,不仅公众需要一个中立的执法部门积极介入认真调查此事,从而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结论来,而且政府和官员也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从而及时平息公众质疑。然而,让公众感到失望的是,至今并没有哪一个监督部门出面明确地告诉公众“此事已经立案调查”,而只有当事单位的人员在进行着既缺乏说服力又前言不搭后语的自我辩解。
根据“安置房”事件发生时的政府文件,在没有经过政府审批的情况下,旧城改建指挥部擅自将安置房变为商品房,并在未获得商品房许可证的前提下内部出售给各级相关官员,已经涉嫌违规违法,以权谋私,单就这一点而言,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就应当及时立案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纪责任,决不可置若罔闻。
其实,在这起官员“购房门”事件中,还有些相关问题也是值得认真查究的。其中包括安置房为什么建设这么多的大户型和超大户型,不仅大量存在单套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房子,甚至还有253平方米一套的房子,这符合安置房建设和分配政策吗?是否存在建设之初甚至从设计时起就有以权谋私预谋,故意让一般安置户买不起使其成为“多余安置房”?只有类似的问题都一一查清了,得出了既合情理又合法理的结论,给广大公众一个普遍能够接受的答复,这起地方政府危机才算真正平息了,也才能较好地挽回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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