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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诽谤罪收拾公民不是无知是无畏
www.fjnet.cn?2009-04-21 16:08? 盛大林?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灵宝的"无畏"官员最终还是害怕了,尽管撤案可能是迫于更高的权力,但这至少说明权力在河南还是有所"畏"的。那么,鄂市的官员会不会"无畏"到底呢?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同是网上揭批政府大规模违规征地,同样遭警方跨省追捕,罪名同样是“诽谤”,河南灵宝的“王帅诽谤案”刚刚撤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又爆出一个类似的案子。这一“诽谤”案的当事人吴保全先是被法院判刑1年,上诉后被发回重审,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竟被改判为2年!面对采访,鄂市法官纷纷表示“肯定掺杂了政治因素”;而鄂市东胜区法院一名法官私下表示“我都认为他无罪”。

诽谤罪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格权的犯罪,此罪的侵害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行政人”或“执法者”等任何职务身份,更不能是政府。这些常识在“王帅案”中已经被媒体解释得很清楚了,实在没必要重复。我想探究的是,鄂市、灵宝市为什么会办出如此荒唐的案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曾撰文称,灵宝以涉嫌诽谤欲治王帅之罪是因为“无知”。对此,我并不认同,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市级领导和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竟然不知道诽谤罪的法律规定。即使真不知道,在媒体报道、专家指出后总该知道了吧?然而,媒体报道之后,灵宝市竟然还以公文的形式公开回应称逮捕王帅是“依法办案”,而鄂市东胜区法院的法官甚至在重审中加重刑罚——这哪里是什么“无知”,完全是赤裸裸的“无畏”嘛!

“无畏”是什么?就是什么都不怕,包括法律。我就是要“教训”你、“收拾”你,你能怎么样?什么法律、法院,都不过是我手中的工具而已。吴保全在帖子中说鄂市的一个领导曾说过:“你们上访,我就是皇上,你们到哪里都是我的人,小小百姓算个屁!”不知道这是否属实,但这种口吻与后来“自创法条”的行径非常吻合。

“无知”并不可怕,通过各种方式让他知道就是了;而“无畏”则非常可怕,因为这种人往往不计后果,如果“无畏”的人手中还握有权力乃至国家机器,那就更可怕了,因为“无畏”一旦发作,百姓就可能成为他的“鱼肉”——今天是吴保全,明天可能就是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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