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各单位公务用烟数量。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将被扣减公用经费。
“红头文件”真神奇,什么都能归它管。实在想不到,连抽什么烟、抽多少烟,都能出台一份“红头文件”,堂而皇之地指导“抽烟工作”。在我看来,这种滥发 “红头文件”的现象,也是一种“猪流感”(正式名称为“甲型H1N1流感”),必须及早对症下药。
我们已知,“猪流感”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其病毒中包含人流感、禽流感和猪流感的基因片段,属于一种变异的病毒体。那么,滥发“红头文件”呢?毋庸讳言,其中包含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岂非恰是一种合成的“权力病毒”?
“红头文件”的传染性,丝毫不亚于“猪流感”。放眼国内,最近二三十年,为了遏制滥发“红头文件”,亦不知发过多少“红头文件”,却始终治理不住“红头文件”,也算是一桩咄咄怪事。究其根本,就在于“红头文件”能满足小群体利益,让那些权力者对它“爱不释手”,才会具有如此强烈的 传 染性——— 纵向“代代相传”,横向 “经验交流”——— 成为一件“权力法宝”。
“红头文件”的危害性,尤甚于“猪流感”。譬如,公安县这份虎扑篮球:公务用烟的“红头文件”,一旦出台立即就会击倒一大批人,害得该县广大公务人员深受其害,上班时间还得为抽烟问题提心吊胆。瞧当地公务人员这日子过的,恐怕比戴个口罩抗击“猪流感”更憋屈,只是无力反抗称王称霸的 “红头文件”。
治疗“红头文件”之祸,应该先意识到其软肋所在:那些滥发出来的 “红头文件”,徒具形式上的 “合法性”,其内容却是违法的。对此,必须用规范的法律治理不规范的“红头文件”,特别是让滥用权力者受到应有惩处,而绝不能仅是撤销“红头文件”过关了事,铲除“红头文件”滋生的“宿主”,最终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滥发 “红头文件”。
其他观点
●“红头文件”卖烟是一种野蛮GDP
●公权力不扶正,“吸烟令”难绝
●“计划烟”是市场经济中的“尼古丁”
●“公务用烟”是不折不扣的福利性腐败
●“红头文件”用烟,释放多重危险讯号
●“红头文件”吐出“权力烟圈”
●出台“弱智文件”的背后有“弱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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