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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成/图
已被查处的山西繁峙县原副检察长穆新成,将“反贪”当成生意做而敛得过亿资产,没想到的是,他因乐善好施而被某些人视作“劫官济贫的侠客”,获得不少同情。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听到一个中年人在饭桌上公然宣称:“穆二小(穆新成)就是劫官济贫的侠客。敲诈当官的,得来钱一部分给穷人,一部分给自己,有什么不好?!”
这是典型的江湖论调。从报道可知,穆新成确实做过一些善事,为人也很慷慨义气,但要是以为他“行侠仗义”的资本即雄厚的财力取之有道,相信他自己所说,“钱都是朋友给的”(据称是他调解矿主之间的纷争所得),那就大错特错了。
这一切都取决于他既是副检察长又是反贪局长的双重身份和地位,如果他没掌握这一公共权力,他凭什么“摆平”矿主间的纷争?事实上,这与我们通常说的权力寻租毫无两样,如此,他的上亿资产怎么可能是合法所得?看不透这一层,却对其善举津津乐道,这既可见当地百姓之善良,也可见他们之容易受骗。君不见近年来,一些贪官信佛和行善。前者如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后者的代表是湖南安化县教育局原副局长陈沂华,将贪污所得捐赠给慈善事业,帮助贫困者,博得了当地民众的同情与好感。穆新成兼有二者之长,游走在黑白两道之间,运用江湖手腕敛财,故更加具有欺骗性,记者不经意在饭馆里听到的上述言论代表了当地的一种民意诉求,同时也说明他的障眼法见效了。
此类“民意”表明,相当多人在反腐问题上所持的价值观发生了偏移,他们容易被贪官行善的假象迷惑,贪官行一些小善,总能收获“侠义”美名,进而总有人跳出来为其鸣不平。
此种“民意”倾向绝不能助长,在反腐问题上,切不可用江湖论调去评判贪官,否则会丧失基本的法律常识,有碍法治社会的推进。一个常识是:做善事的贪官再怎么行善还是贪官,侵害公众利益,就像对以行侠仗义的名义滥杀无辜的侠客不能报以赞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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