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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杞县不必公开的思想根源
www.fjnet.cn?2009-07-22 16:56? 薛世君?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杞县方面的失误就在于,只知向“上级”报告,而忽视了向“下级”通告——向广大民众公开相关信息。没有权威信息稳定民心,老百姓难免“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一次连辐射事故都算不上的“辐射工作单位运行事件”,竟在谣传之下成了“辐射外泄”甚至是“核爆炸”,恐慌的杞县居民携家带口逃往外地,县城几乎“十室九空”,而当地政府直到一个多月后才开了场新闻发布会。该县县委宣传部官员在记者问到政府为何不公开相关信息时称,上级环境部门认定了没有危险。既然没有危险,就没有必要去小题大做,也不用一开始就大张旗鼓地公布信息。

客观而言,杞县县政府最初的应对是及时的。6月7日凌晨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就在第一时间通报了上级有关部门,相关人员事发当日上午就前来了解情况,最终经上级环境部门认定,没有危险。但杞县方面的失误就在于,他们只知道向“上级”报告,而忽视了向“下级”“报告”——向广大民众公开相关信息。即便是一个月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因为“网上出现了很多造谣的帖子,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响”,而不是因为尊重居民的知情权,不是出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自觉意识。

正如当地居民所言,县政府知道没事,上级领导也知道没事,难道老百姓就不该知道没事?光顾着通报上级,怎么就不能及时通知一下百姓呢?这种质疑可谓切中肯綮,道出了目前信息公开面临的普遍尴尬:对“上级”有“通报思维”,却对下级缺乏“公开意识”;很重视对上通报的职责,却忽视了对下公开的义务。

正因如此,才给了谣言可乘之机和传播空间,什么“辐射外泄”、“核爆炸”,连“排险机器人都被烧化了”这样神乎其神的细节都被编排了出来。没有权威信息稳定民心,对这些谣言,老百姓自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现在看来,固然是谣言蛊惑人心,可我们也不得不反思,不正是因为政府权威信息的缺位才被谣言钻了空子吗?

杞县后来的补救措施也算得力——据《开封日报》报道,当时张贴了2000多张公告,紧急印了宣传页1万多份,启动了591个村的广播宣传,电台、电视台也24小时循环播出“安民告示”,外迁民众这才陆续返回家园。只是这迟来的“公告”和“宣传”,为何非得在“被逼”之下才姗姗来迟?谣言止于公开,如果县政府的信息公开早一步,恐慌也就少一分。政府信息恰恰应该在“一开始”的时候“大张旗鼓”地及时公布,才能在与谣言的赛跑中领先,从而稳定局势。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显然,是不是“辐射泄漏”,是不是“核爆炸”,恰恰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需要“主动公开”。可杞县方面却认为“没有必要去小题大做,也不用一开始就大张旗鼓地公布信息”,压根就没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当回事。

这恰恰说明某些地方政府仍然没有跟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沿袭信息封闭的传统思维,缺乏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及至捂盖不住,才仓皇以对,疲于应付。只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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