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湖南株洲市中心广场一中年妇女携带两小孩和年愈七旬的老母亲,颈挂“卖儿救夫”招牌,向社会求援,引起强烈关注。7月25日,湖南株洲县建设局就此事件发出说明称,这名中年妇女丈夫周拾民去年10月在刷写“小广告”时被巡防队员抓获,后从执法车上强行跳出导致严重摔伤,县建设局已花费40多万对其进行救治,而家属提出巨额赔偿要求未被满足就组织人员上访,并多次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发布虚假消息。
公众对此解释基本上都持有和周拾民家人一样的质疑态度:周是一个正常人,不会不知道跳车的危险,何况贴小广告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即便是跳车也可能是被迫的。而株洲县建设局的自说自话,很难自证清白。
这几乎已成为此类事件的惯常情形:一方面,每当事件发生时,公众渴望得到权威的信息发布,以探求事件真相,并寻迹问责;另一方面,每每权威信息发布后,又屡屡被当作笑谈。这似乎很是让信息发布方为难———不说也不是,说了又几乎没人相信。
权威信息的发布落入不说是错,说了也错的尴尬境地,是逐渐形成的。以近期几起公共事件为例:从瓮安的“俯卧撑”、晋宁的“躲猫猫”,到杭州的“七十码”,上海的“压力差”,包括最近的“杞人忧钴”,这些流行语,都能使公众看到,在背景各不相同的事件中,权威信息发布者的公信力,在一次次的“试错”中,慢慢流失。公众“怀疑一切”的情绪,也就这样慢慢被堆集起来。
从河南的“王帅案”到内蒙的“吴保全案”,以及刚刚昭雪的山东“段磊案”,动辄被扣上“诽谤罪”帽子,表明公众的表达一样也不顺畅。这样,诡异的场景形成了:公众不认同权威信息的说法,而公众的说法同样被否认;权威信息发布者和草根信息发布者,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互信。于是,“卖儿救夫”,被认为是一种要挟式的表演;而株洲县建设局的解释,则被认为是在努力撇清自己在周拾民摔成植物人事件中的责任,从而避免被问责。
这种没有互信的社会是脆弱的。从株洲县建设局的回应里,已经有周家人“多次雇人围攻县委、县政府,冲击市政府大楼”这样的描述,用刚发生不久的石首事件进行对比,我们不难看出这又有群体性事件爆发前的影子,而这种双方的不互信,何尝不是这类事件愈演愈烈的导火索呢?不妨设想一下,中国的底层民众,素有坚忍的性格,所谓屈死不告官这句俗语就是最好的写照。如果不是权利空间过于逼仄,像这种“捅娄子”的决绝做法,稍稍有路可走的人,是不会选择的。
正是类似于株洲县建设局这样的恃权自保,被其执掌的公信力就颟顸地伤害了对底层公众来说虽微小却重要的权利。而监督力量的缺失,使得如果公众稍有微辞,更大的组织性伤害便接踵而至。如果这种伤害屡屡被制造出来,非理性的诉求表达方式也就成为受伤害者唯一的选择,久而久之,双方的互信,必然会降至冰点。
根据《小康》杂志2007年8月发布的《2006~2007中国信用小康指数》报告,2006~2007年我国政府公信力指数为60.6分,超过70%的受访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隐瞒真实情况,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在这样的境况下,恐怕没有时间再让我们对互信的流失等闲视之了。那么,如何重建公信力,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互信,或许应该进入决策者们的视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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