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经职业病防治专家的复诊,河南郑州市农民工张海超最终被诊断为“尘肺病”。同时,郑州市要求市监察局对本次事件所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展开全面调查。
我们应当为张海超赢得初步的公正结论而欣慰,尽管这是一个迟到了的、令人辛酸的公正。也许话说得越明白就越会让人悲愤不已,事实上“尘肺病”的结论并不是张海超“开胸验肺”的直接结果,而只是舆论震惊、社会强烈关注之后众多因素叠加作用的产物。得来一个职业病的真相,为什么如此之难,难到让一个农民工倾家荡产搭上性命为赌注,都不足以换取哪怕仅仅是一丝希望?“开胸验肺”事件固然暴露了工伤鉴定方面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但是制度性缺陷是否形成这一事件及其恶劣影响的全部肇因,值得我们认真加以辨析。
真正阻碍张海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制度性缺陷有两个,一个是职业病鉴定要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的规定,另一个是本地职业病鉴定机构拥有职业病鉴定权的规定。前者实际上是要求用人单位“自证其罪”,因此导致用人单位推脱相关义务。后者其实是一种自我赋权和权力垄断,使得职业病鉴定很难得到有效的技术力量的制衡和监督。这样的两个因素让农民工张海超的维权之路历尽艰辛,但在接连上访以及新密市委书记接访协调的过程中,无法申请职业病鉴定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得到了突破。而鉴定结果的公正与否,和鉴定权力垄断有一定关系,却不能说明职业病鉴定机构有歪曲鉴定结果的制度依据。
回顾一下张海超“开胸验肺”的苦难历程,有助于我们了解非制度性作恶是怎样一副面孔。在张海超检查出自己罹患肺病之前,他工作过的耐火材料厂就已经在体检中获知了其“肺部出现阴影,需要复查治疗”的信息,但是这样的重要信息一直被隐瞒,这样的欺瞒很难说是制度使然。多家医疗机构都诊断为尘肺病,到了真正具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那里,却被公然诊断为肺结核。如此巨大的偏差,不是制度问题,甚至不是技术问题,只能是鉴定者的立场和良心出了问题。就在开胸之后,“大量粉尘肉眼可见”的情况下,手握鉴定权的人依然申明,只有外科肺叶切除标本和人死后的尸体解剖才能作为参考依据,“开胸验肺”被排除在依据之外。
多家医疗机构证实仅仅看胸片就能诊断的尘肺病,为什么到了职业病防治机构那里就成了肺结核,职业病鉴定的相关制度无法使鉴定者产生如此骇人的异化。指鹿为马混淆黑白的原因,只能是制度之外的作恶。鉴定者的中立一旦被权力或者金钱所左右,再大的偏差也不在话下,再明显的谬误也会被一口咬定为正确。垄断的鉴定权力如此,非垄断的诊疗权力同样会如此,当鉴定者被外力所俘获的时候,无论什么样的权力都会被用于欺瞒和作恶。对于鉴定结果失误的调查,不应当局限于对鉴定者的追究,而是要延伸到那些神秘外力的来源之处。在不受诱惑或压力的情况下,坚持错误结论并一意孤行,这不符合基本的常识和逻辑。
对于改进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而言,“开胸验肺”事件提供了一个标本和契机。在完善制度之外,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针对何种问题,非制度性的作恶都应当被警惕。再严密的制度都无法完全杜绝人性的变质和利益的作祟,只有对失职的鉴定者和他们背后指使者的惩处到位了,完善的制度才能呈现足够的力量。否则,过分的制度依赖只能在客观上成为一种陷阱,在主观上成为一种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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