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8月4日中国网)
尽管胡晓义没有透露农民养老金发放的时间表,也没有告诉人们将会首先在哪里试点,但仅仅是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国家普惠式养老金这句话本身,就已经让人热血沸腾。毫不夸张地说,此举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民生政策。
好的政策总是让人充满期盼,但实施起来十分不易。统计表明,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07年底就已达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 11.6%,并且,由于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老年人口的比例还将更高。老龄农民基数的庞大也决定了在中国推行农民养老金制度是多么不易。目前,全国 1亿多农村老年人口中,只有392万人领取了养老金。打个比方,假设国家每年给每个60岁以上的农民发放100元基础养老金,农民基础养老金总额就比一些国家的财政收入还要多。然而这区区的100元基础养老金对于农民养老而言,可谓杯水车薪,所以,农民养老金要真正做到“普惠”可谓任重道远。
农民养老金并不是一项单纯的养老制度,而是与户籍、教育、医疗等一系列民生政策联系在一起的。以户籍制度为例,当前,农民工渴求城市户口,“一户难求”的形势之所以越来越严峻,与农民无法与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不无关系,而农民养老金建立后,农民变成城里人的欲望必将减弱,取而代之的是返乡农民的增多,这势必增加给农民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和文化服务的压力。为了让农民养老金更加惠农,有必要进一步搞好配套措施,比如城乡基础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农民基本医疗的进一步普及和优化等等。
为有效推行这一制度,我建议把农民养老金制度写进法律。一项好的政策之所以好,并不只是政策本身关注民生,更是因为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农民养老金作为一项受到普遍欢迎的民生政策,不能成为解决当前内需不足,促进经济增长的权宜之计,而必须如同板上钉钉,风吹不倒,雷打不动,还原农民养老金作为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民基本权利的本义,这才是农民养老金制度的最为关键之处。对此,笔者的建议是,将农民养老金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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