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楼的中华烟是封举报信
□漫画/朱慧卿 文/王石川
随着 《史上最搞笑的刑事判决书——— —— 最牛保安专偷中华烟》的帖子最近在网上流传,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网站上一纸决断书也遭到网民“围观”。判决书详细描述了小偷在5个月里16次进入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大楼行窃,偷走27条中华烟的经历。(8月10日《南方都市报》)
“一纸判决书,满眼中华烟”、“判决书看完一遍,就记住好多中华烟。”这是一些网民的观感。想必当初司法机关也没有预想到网民能从判决书读出别有洞天的联想,因为笔者相信,他们不会有意让同僚们感到难堪的。
细节是魔鬼,细节蕴涵着真相,许多时候正是那貌似不显眼的细节,让人窥见丝丝入扣的剧情和惊心动魄的真相。甚至不乏网民建议:“在查处小偷的同时,政府大楼里的工作人员可否一并查查?”
一个简单的逻辑是,按照这些人的工资,显然没有足够的能力抽名烟,但为何他们能拥有这么多名烟?
总之,政府大楼频丢中华烟,不能只抓住小偷了事,更应把中华烟当做举报信。也许,只要认真查,没准能查出意味深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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