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用贪官照”不只是职业操守问题
上海浦东外高桥规划建设处原处长陶建国涉嫌受贿29套房产受审一案,被多家网络媒体以及央视著名栏目《马斌读报》转载、引用。可转载时,却误用上海市民陶建国的照片,只因他和“炒房处长”同名同姓。近日,市民陶建国气愤地表示不排除通过诉讼手段解决这个荒唐事故。(8月25日《青年报》)
现代版的“张冠李戴”着实让人啼笑皆非。对市民陶建国而言,或许只是名誉权受损害,对公众而言,这些媒体的公信力却被打上问号。
包括央视在内的十几家媒体之所以踏进同一条“乌龙河”,首先要拷问的当然是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以网媒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崛起,使信息量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但过于追求快捷,也导致一些基本的新闻流程和职业底线得不到保证。于是,假新闻、以讹传讹的新闻大行其道,让人真伪莫辨。
以此事为例,某门户网站辩称“我们的照片也是从其他网站转载来的”,一副毫无愧意的样子,仿佛根本就不知道,作为公共媒体,即便是转载新闻,也该对新闻真实性负责。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市民陶建国和央视有关栏目组交涉,栏目组答复:“需要进一步核实。”这让陶建国觉得荒唐:“怎么播的时候不知核实,现在倒一板一眼起来?”相信这也是公众的普遍感受。
不过,“错用贪官照”又不仅仅是新闻职业操守问题。不难发现,“乌龙照”事件其实是网上搜索照片惹的祸。进一步追问,这些媒体为何要去网上搜索贪官陶建国的照片,问题就更加清晰了,因为从正规渠道很难获得受审贪官的照片。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所有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公开审判。但事实上,许多涉及官员的案件审判,往往半公开甚至不公开,对媒体的正常采访和公众的旁听加以限制和阻挠。这或许是导致“错用贪官照”更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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