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殡葬暴利的时代,为了告别“死不起人”的悲情,曾有太多的民意吁求,让立法改革驱散笼罩在殡葬行业之上的黑暗。
很遗憾,美好的制度还是等不来。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就表示,自2006年以来,《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一直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和今年还列为一档。但是,由于有关方面意见分歧较大,修订条例的进展遇到了诸多困难。(9月3日《法制日报》)
看着立法部门这一脸愁容,我知道,殡葬立法还是要继续往后拖。至于拖到哪一天才能破冰出水,鬼才知道。人们能知道的是,拖得越久,民生遭遇的相关盘剥就越多,“死不起人”就会成为更多人的悲怆表情。
在民生利益流失的背后,是垄断者在逝者的葬礼上开怀大笑的丑陋。看吧,小小的骨灰盒的利润率可以高达2000%;运尸费、抬尸费、火化费、卫生费、取灰费、办证费、火袋费等等,可能榨干生者的血汗;一些地方民政部门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墓地,在经过“炒墓”、“圈墓”的操作后,足以把一些人变成“墓奴”。活着的人还要为逝者背负如此难以承受之重,真是情何以堪?
殡葬立法到底为什么那么难?其实很简单,就是利益两个字。比如,围绕是否应该继续强制遗体火化,强制火化是否应当由政府财政埋单,政府在殡葬管理中管到哪、管什么,经营性公墓如何管理等等问题,长期纠缠不清。说到底,还不就是因为相关权力部门不愿意真正还利于民,既得利益机构不愿意放弃“殡葬经营”这块丰厚的蛋糕吗。
要知道,早在2002年,民政部就受国务院委托,开始对《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进行调研。真是很搞很无聊,到现在,修订工作竟然还处于“困难”状态。如此持久僵持,还谈什么行政效率?还谈什么立法为民?到底谁是殡葬行业暴利的最大受益者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民政部门的公办殡仪馆几乎垄断了所有殡葬用品的经营。正是行政权力的介入,让殡仪馆长期处于“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由此也就必然会出现立法问题上的“部门利益化”。受诱于那些殡仪馆与公墓的经营带来的巨额利益,在立法改革过程中,相关部门自然会极力维持现有格局,来抵制相关立法改革了。而且,相关部门本身还掌握着强大的话语权,在与民意博弈中很容易占据强势地位。
拖吧,拖吧,让“死不起人”的悲情来得更猛烈些吧。那样,才会看清某些部门到底有着怎样的权力品质与责任伦理,才会知道他们口口声声喊着保障民生权益与福祉的时候,有多么的虚伪。有多少民生悲情令人泪流满面,就将有多少的权力无耻令人极其愤怒。而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绝不应有太多的民生悲情与权力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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