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仪式,发展到举国风行,蔚然大观,且达到非如此不能表达情感的地步,那它一般总有着极其普遍的诉求,极其壮大的愿景,譬如万人大签名。新的签名事件发生在浙江。报道说,60平方米的巨幅国旗在空中迎风飘扬,一群大学生在国旗下,高举签满了学生姓名的横幅,高呼“祖国万岁”!据悉,这场由浙江 10校万名大学生共同向祖国献上的大礼,完全是由学生在网络上自行发起的。巨幅国旗和横幅签名将在9所在杭高校继续爱国接力传递。9月28日传递结束后,国旗和横幅将寄往北京,献礼新中国60周年华诞。
类似的签名事件最近还有不少。如珠海市“酒后不开车”万人签名活动日前在该市体育中心启动;9月18日,安徽省阜南县举行庆祝建国60周年暨“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8周年纪念活动,该县万名中小学生及群众在“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条幅上签名寄语;在我国第9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到来之际,郑州警备区在少林寺、炎黄二帝广场等景区,组织参观国防图片展和万人在国防宣传条幅上签名等活动。此前不久,广州市城管局也组织全市约3000名城管队员集体上街,开展万人签名“告别乱吐乱丢”倡议活动。
我从来对一些“人多势众”的场景都感到没来由的惧怕。我猜这大概是受到勒庞“乌合之众”学说影响的缘故。勒庞说,群体没有推理能力,因此它也无法表现出任何批判精神。又说,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勒庞指出的,是一种群体无意识状态。
对一件事情,一种倡议,感到了认同,于是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姓名。于是这签名本身,也就成为一种宣示,自然也成为一种仪式。虽然,把签名作为一种公共仪式,到底起源于何时,已杳不可考,但以万人大签名来体现一种社会动员,却是近些年来愈演愈烈的现象。倒不是说,任何公共仪式一旦泛滥,便成恶俗。而是在轰轰烈烈同时又此起彼伏的万人大签名热潮中,我终究感到有一些应当直视而未能直视的细节,需要得到厘清。
以浙江学子签名献礼来看。学生们认真地签上自己的姓名,是一种郑重;以签名来表达爱国,同样是一份郑重。但是这份寄托万名学子郑重之情的横幅将如何处理?报道说,国旗和横幅将寄送往首都,献礼新中国60周年华诞。这自然是发起者的愿望,但依常识来看,我却不知道,首都到底有多么需要这样一个横幅,又如何来保管它。又或此风一开,举国各地各行业各阶层为了表达爱国之情,都签个横幅送北京,北京怕也不堪其扰。这样一番后果,大概就不是那些学子们在当初欣欣然签下姓名的时候所能料到的了。
或许有人认为,签名不必非得寻求保管,它只是一个形式,用于表达心声。但即使这样,在一些地方已显得泛滥或随意的万人大签名做法,仍让人难以理解。而首要问题在于谁有权组织万人签名活动,谁对此负责?我总以为,这同样需要纳入规范而严密的体系中来。
我之所以用“事件”二字称呼“万人签名”活动,因为这种在一个口号之下聚合而起的公众现象,从性质上说,已是一起“群体性事件”。那么这在有关重大社会活动的审批中,将如何界定?是不是但凡有一个合适的缘由,任何人都有权上街发起万人签名?谁又来确认这样一个缘由或倡议,是非恶意原则的?又怎样保证活动不会被别有用心地操纵?抵制家乐福的公众签名情景,犹在眼前,而在近期的签名事件中,我注意到珠海市“酒后不开车”的发起方之一,竟是一家啤酒厂商。一个纯公益的社会动员活动中,一下子冒出个利益相关方的主办者,让人不知道,它是要让人去签名表白呢,还是自个儿打广告?
当然,每个人都可以任何事由上街请求万人签名,那未免不是言论自由之一种,足以用于彰显我们这个时代的民主政治进步。所以说到底,我之关注一些势成蔚然的万人签名事件,在于两点:一是愈演愈烈的签名事件是否足够解释一切权利与权力,是否厚此而薄彼;二是希望一切公共仪式勿为万人签名所累。考虑到勒庞毫不留情指出的那种“乌合之众”状态,我们社会也应当尽量避免使公众一再面临一种“被极端感情所打动”之情境。(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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