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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该不该为利益群体代言
www.fjnet.cn?2009-09-21 17:52? 李龙?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时下,一些专家,打着社会精英的旗号,走出了书斋和实验室,频繁活跃在各种社会场所。每每有重大的公共事件发生,总能见到专家的身影,听到专家的意见。而在一些公共政策出台前,也总能听到专家提前出面爆料,在相关部门否认后,专家又赶忙出来辟谣,以致“误读说”十分流行。更有些专家,屁股坐歪了,说出来的话不但荒诞离奇,乃至一度让人怀疑其专家身份是如何得来的。

专家之所以成了“砖家”,概因其很多时候都是为某些利益代言,或成了某个利益团体的代言人。专家的话大可选择不听,将其打入到噪音的行列。但问题是这些专家中,有一部分人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去影响、左右公共决策时,性质就有所不同了。

专家为某些利益群体代言早已为人所诟病,代表、委员一旦成了某个团体、某个行业的利益代言人,其影响就更为堪虞。对于一项公共政策的走向,代表委员站在谁的立场上建言献策,涉及的是公众切身利益,影响的是政府最终决策。因而,代表、委员在建言献策时,就不能像有些专家那样想当然,既没有经过实地调查、掌握一手材料,也没有考虑公众需求、了解民意所指,就心甘情愿地充当利益团体的代言人。而应站在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立场上,为民意代言,为发展着想。

实事求是地说,多数代表、委员能尽到自己的职责,他们为民所想、解民所急,在平时的调研过程中能深入基层,在建议和提案时能考虑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能真正充当政府决策的好帮手和监督者角色。有了他们的参政议政和监督,“拍脑袋”决策就不那么容易出台,民意所代表的诉求在决策中也能更好地得到体现。

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个别代表、委员受利益驱使,在各种会议上,在平时的参政议政过程中,利用其代表、委员职务为特定的利益团体代言,浑然不顾自己的建言献策是否科学,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如炮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不公,抛出“钉子户须为高房价负责”的高论;再如在城市规划方案出台前,不发表意见,等到城市规划已经实施并形成事实后,则戴着“高帽子”到处指手画脚,发表所谓的高见,其实有些高见背后隐藏的还是某个利益团体的诉求。

让人担忧的是,不少人都认为,代表、委员表达本群体利益诉求很正常。言下之意,代表、委员在建言献策时就是要站在利益团体的立场。有这想法的人必须弄清楚这样两个事实:其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公共职位,只要在公共职位上,就应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准则。代表、委员要做的是如何平衡各种利益冲突,而不是为自己或某个特定群体代言、谋利;其二,在很多困难群众缺少自己的利益代言人之际,代表、委员更应代表最广泛的民意,让各方利益得到充分博弈,这样方使最终的决策尽量科学化、民主化,以防止被利益团体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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