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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借鉴西方反腐经验需先“联网”
www.fjnet.cn?2009-10-20 08:49? 陶短房?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我来说两句

在发达国家,人们更痛恨的是蛀虫对米粮财物的吞噬靡费,而在中国,人们更痛恨的,则是蛀虫对社会大厦的蚕食鲸吞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10月16日,由中美两国联合主办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研讨会圆满落幕,来自亚太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的约150名负责反腐败事务官员、专家与会。

会上包括美国政府道德署等国外反腐败机构介绍、交流了各自的反腐经验。这些“它山之石”也自然而然引发了国内的相关思考和议论:中国需要借鉴国外反腐经验吗?又能够借鉴多少?

诚如许多国内外专家、学者所言,尽管腐败问题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但各国的情况和特点差异很大。在许多发达国家,企业是腐败现象的主体,而政治家、官员的腐败,则更多集中在账目报销和捐款用途等方面,脉络比较清晰,追查起来也比较有头绪;不少国家具有完善、健全的财务审计机制,较高的行政透明度,密集的舆论监督,以及发达的金融资信监督体系,这些对于腐败案的发现和追查,都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反观中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官员成为腐败案的主体,其症结在于行政权力过大、过集中,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到位,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较低,审计制度漏洞较多,舆论监督有心无力,金融资信对权力“单向透明”。在这种情况下,权力腐败或长期“灯下黑”无法发现,或虽被举报、发现而长期得不到查处,或虽被查处,却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雪藏几年东山再起。如果说,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贪腐都是令人憎恶的蛀虫,那么在发达国家,人们更痛恨的是蛀虫对米粮财物的吞噬靡费,而在中国,人们更痛恨的,则是蛀虫对社会大厦的蚕食鲸吞。

他山之石固然可以攻玉,但“橘逾淮为枳”。腐败的症状不同,胡乱服用处方药,效果是显然会大打折扣的。那么,中国的反腐,究竟可以从国外先进经验中借鉴到什么?

我们看到,不论美国的政府道德署还是英国的独立审计制度,都是在长期反腐经验教训积累下逐步形成的,足以对腐败问题构成系统杀伤力,对贪腐者形成切实威慑力,令社会和民众产生信赖感。换言之,国外反腐经验中最宝贵、最具有普遍意义的,不是这些机构、体制本身,而是其背后的精神——建立符合国情需要的、有效的反腐监督、预警和惩处机制。

尽管经过多年努力,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毋庸讳言,如今在中国,贪腐问题,尤其是权力寻租等权力贪腐、行政贪腐问题,仍然是社会的痼疾之一。这说明一套符合国情需要的、有效的反腐监督、预警和惩处机制尚未成形,贪腐者尚不知畏惧,社会和民众尚缺乏信心,当务之急,是量体裁衣、对症下药,建立起这样一套机制,树立起全社会对反腐的信心,构筑起反贪腐的防火墙、捕猎网,而不是照猫画虎、按图索骥地建立诸如“山寨版廉政公署”一类的舶来反腐机构,却听任其无法在中国体制内“联网”,甚至成为安置冗员、搪塞社会公议的“聋子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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