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国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宣布: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将被取消。目前,卫生部有关部门正制订指导性意见。10月29日,世界肝炎联盟主席查尔斯.高瑞(CharlesGore)对此表示高度赞赏,称“这是中国政府在消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入学、就业歧视方面所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见2009年10月29日中国新闻网)笔者以为,在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乃人性化之举。
我国在入学、就业中,存在乙肝歧视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学校招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大、小三阳的即被勒令退学;一些非餐饮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设定了乙肝五项检测的门槛。这些,无疑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巨大的伤害,尽管有的通过司法途径讨回了说法,但心理阴影却挥之不去。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对乙肝知识宣传不够。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学校和用人单位所以把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所以被搞得灰头土脸,都在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
其次是立法不到位。即没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遏制乙肝歧视,致使一些学校和用人单位随意作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性规定,将他们拒之门外。再次是卫生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理说,乙肝知识的宣传、体检标准的制定及其监管,卫生部门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责无旁贷。
目前,全球有乙肝病毒携带者3.5亿人,我国为1.2亿,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一。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以立法形式在全社会消除歧视,并通过日常体检、预防、护理和治疗等措施减少发病率和死亡率。从这个意义上讲,卫生部正研究制定取消乙肝血清学检测的指导性意见,无疑是人性化之举,令人为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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