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举行“2009年民主评议机关网上投票”活动,网友在对武汉市城管局、档案馆等单位投了不满意票后被系统自动退回,网友纷纷表示遭遇了“被满意”,武汉纪检部门则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恶意刷票。(据《湖南在线》12月12日)
民主评议活动,原本应该是一次政府部门检测民意的行为,却被弯曲成了强迫民众“满意”的荒唐闹剧,实在让人不得其解。按照武汉市此次网络投票的规定,网友选择不满意投票却无法提交,系统还弹出一个名为“您选择不满意项目超过10%,请重新填写”的对话框,据参与投票的网友透露,出现这种情况的目的就是让网友选择“满意”投票。由此可见,武汉市的民主投票活动与“霸王条款”似乎没什么差别,公众除了“被满意”就只有将“不满意”放在心里了。
尽管公众对此疑虑重重,武汉相关部门不仅不反思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反而理直气壮地表示此举是为了保证评选的公开、公正,之所以限制投票“不满意”,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刷票。然而,仅仅对“不满意”投票进行限制,却对“满意”投票门户大开,一路绿灯放行,很难让人不怀疑武汉相关部门的解释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原因是只接受“满意”投票而限制“不满意”,又谈何公开公正?退一步说,即使投票能保障相对性公正,也从侧面反映出武汉相关部门只听好话,对指责和批评的“不满意”投票设立了一道无形的“防火墙”。
记得今年8月份,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时曾指出:“人民满意”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非常不容易,要慎言“人民满意”。温总理的发言语重深长,既是对公务员队伍的殷切期望,也是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一记警言。对比武汉市民主评议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被满意”姿态,我们不难看出,某些地方的“人民满意”已经成为了一面自我标榜的旗帜,而这样的地方也许并非武汉一地。
人民满意与否到底该又谁说了算,民主制度的贯彻落实该如何更有效地推行,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找不到合适的答案。倘若“民主评议”落不到实处,只成了推行民主的一个幌子,那么老百姓的回答只能是:俺们终于“被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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