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来源:三晋都市报
在我国,一种变相的烟草广告正在流行,即烟草制造商赞助希望小学然后冠名。因此,在清华大学举行的“烟草广告、促销与赞助”模拟听证会上,与会专家呼吁,我国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与赞助。(《人民网》12月13日)
烟草制造商们赞助希望小学且冠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变相做广告。鉴于其后果严重,引起了人神共愤,专家们就宁可“因噎废食”,也不能让烟草制造商们目的得逞。
但问题是:烟草制造商们不赞助不冠名就没人买烟了吗?毋庸讳言,有些商品不做广告就没销路,但有些商品,特别是一些历史较久的“商品”,没有广告依然畅销。比如“妓女”,别说做广告,狂轰滥炸都禁止不了嫖客们义无反顾的买春行为。再比如毛片,即便是三无产品,也奈何不了它风靡全球。人有劣根性!在这点上,买烟抽烟和买春看毛片性质一样。即便没广告,没冠名,烟民们照样偷偷“节省”下给老婆孩子买礼物的小钱去买烟,因而,就有大把大把的银子“哗哗”流进烟草制造商们的腰包。
很多人建议提高烟草制造商们税款,然后由相关部门建设希望小学。客观而言,这建议很傻很天真。因为这笔税款必须冒“过一层关剥一层皮”的风险,最后花落谁家还不得而知,倒不如由烟草制造商直接建造希望小学实惠和现实。如果是专款专用,这又回到问题的起点:间接赞助。《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引言”部分界定:“烟草赞助”系指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的,对任何事件、活动或个人的任何形式的捐助。况且,膘肥脂厚的烟草制造商们缴纳大额税款后依然资金充裕,不做公益事业,难道眼睁睁看着他们买豪宅购名车包N奶逛赌场吗?
目前阶段,烟草是合法商品,相关法律对烟草促销和赞助也尚未全面禁止。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第3款中规定:因其宪法或宪法原则而不能采取广泛禁止措施的缔约方,应限制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限制或禁止”的措施。鉴于烟草制造商们做慈善事业的欲望滚滚,而希望小学又资金匮乏,让两者各取所需也未尝不可。只是,赞助可以,却不必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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