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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血的GDP”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凶手
www.fjnet.cn?2010-01-10 08:20? 李少葵?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河北省武安市政府获悉,在事故调查组的全面深入调查下,发生在1月4日的普阳钢铁煤气泄漏事故调查工作有了重大突破,普阳钢铁公司负责人7日晚交代说,这次煤气泄漏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较先前公开的死亡7人有重大差距。目前,邯郸市及武安市联合调查组正在全力突破,并将依法依纪严肃惩处事故相关责任人。

  一次煤气泄漏,夺走了21个鲜活的生命。这是血的惨痛,更是血的教训。事故发生了,我们在做好安抚死者家属的时候,更应该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深刻的反思,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但是就在大家悲恸的时候,普钢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却无视党纪国法,铤而走险地想隐瞒伤亡的数字,无非就是想减轻自己的责任,继续保持自己的政绩。

  其实内地矿难频发原因很多,但通常都与官僚腐败相关。大量案例表明,官员与矿商相互勾结,监守自盗,权钱交易,维系共同利益,矿主急于在短期内获取最大利润,地方官员则为GDP政绩或自身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为煤矿漠视安全的保护伞。前不久,湖南郴州,纪委、监察、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查处、查办一批官煤勾结的干部和非法生产的案件。再次通报51名官员违规入股、官煤勾结和24起破坏矿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

  当然,还有当地政府盲目的追求经济增长,希望为其经济增长提供更多的能源,而煤炭就是主要的能源来源。地方政府面临维持煤炭产量的压力,因而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熟视无睹。这几年,黑龙江、河南、山西矿难频仍,生产安全监督水平受人怀疑,其经济高速增长被称为“带血GDP”。

  当然,事故发生了,一定要按党纪国法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是一些地方却还庇护相应的责任人不受处罚。如2005年11月27日,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伤48人。如此重大的事故,已经被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2006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过这起事故处理。照理说,有了国务院如此重视,相关责任人应该能很快地得到处理。可是,事实上,事故已经过去快两年了,仍有11名事故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处理。

  有媒体对“11·27”事故迟延处理给出了这样的反思,和当时的出了事故之后的那个场面不一样的,也许是矿难家属已经得到了国家给予的赔偿,也许是矿难事故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因此。那些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的人,便会依旧继续自己的角色。而更为让人不得其解的是,人们竟然不知道这些人是否已经被处理了。

  如果连这样全国都震惊的矿难,责任人依旧逍遥法外,那也就足见在一些地方制度建设的漏洞和空白是多么的严重。每次矿难、垮塌等事故,都会夺走数十、上百的生命,其实很多的事故发生本来都可以避免的,但是某些部门、某些领导的麻木,某些利益的趋势,放任了事故的发生,助长了瞒报之风。

  这些事故的发生,多非天灾,而是人祸,要根治人祸,非用重典。


责任编辑:林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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