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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律及时跟进才能破解"小金库"治理难题
www.fjnet.cn?2010-01-10 08:35? 高福生?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1月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李玉赋介绍,自去年4月全国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给予298人党纪政纪处分。

  仅仅半年多的专项治理行动,就发现“小金库”2万余个,追缴违纪金额上百亿,这样的“战果”确实是辉煌的。不过,只有29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见有人领受刑罚的“数据”却让公众感到比例明显失调。有识之士担忧,如果在“后处理”上继续“温柔”,刑法仍然“缺位”,那么日益猖獗的“小金库”就很难在短时间内寿终正寝,被腐蚀的权力将会越来越多,卷进这个腐败黑洞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众所周知,大凡一种腐败现象需要“专项治理”,说明其“严重性”已不是一般的程度了。“小金库”亦是如此。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发了不少文件、出台了不少禁令,但由于腐败土壤还没有彻底铲除,加上法规制度滞后,管理存在漏洞、监督没有落到实处,这种在多数时候披着“集体”马甲谋取个人私利的“小金库”却无孔不入、有增无减,不仅行政执法单位有,就是一般行政、事业单位也有,造成大量资金离开监控“体外循环”。

  据报道,目前“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大致有五,即虚列骗取、倒账串出、出售出租、存款利差和收缴截留。资金走向也大同小异,主要用于正常开支上不被允许或受到限制的科目,如解决单位员工福利,官员请客送礼、行贿等。而最为相似的是,“小金库”的钥匙多由单位的“一把手”直接掌控,一些贪欲旺盛者将此当作自家的保险箱和私房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想什么时候拿就什么时候拿,成为职务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一直以来,人们对贪官,对腐败,可说是深恶痛绝,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不过,在面对“小金库”之类的“集体腐败”上,一些人却“义愤填膺”不起来,甚至还暗表同情,原因是他们也不时在其中分得了一杯“腐败羹”。而从过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很多时候,法不责众亦成了搞“小金库”者的护身符,成了集体腐败的救命稻草。即便是对当事人处理,大多以罚款为主,“严肃”不足,“温柔”有余,违法违纪成本微不足道。

  由是观之,在依靠个人觉悟、党纪和行政规章惩治“小金库”收效甚微的现实困局下,我们的刑律应与时俱进,及时走上反腐前台,让“乐此不疲”者保持足够的震慑和敬畏。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时,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就曾建议将私立“小金库”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不难想象,如果查实一个“小金库”,就让那些利益均沾者把“吃”进去的全“吐”出来,让相关责任人不单单是掉“乌纱”,还要蹲大牢,谁还敢对“小金库”青睐有加?


责任编辑:林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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