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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屡现的背后是蛮权
www.fjnet.cn?2010-01-12 11:10? 徐迅雷?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通常,权力防范事故危险的能力很弱,权力推卸事故责任的能力很强。有的地方不像蔚县那样笨,他们擅长采取“柔性的封口”、“聪明的压制”。失控失管的“蛮权”是可怕的,所以我们倡导“监督权力”,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这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不是让权力来“监督”媒体、“监督”公众。

县委书记13年,县长14年,副县长13年……这不是当官的任期,而是这些现要加上“原”字的县太爷们,“荣获”的有期徒刑。他们原先都是河北蔚县的县官,“哥们玩的不是寂寞,而是瞒报”———就因瞒报2008年7月14日发生在李家洼煤矿的矿难,他们最后落得如此下场。河北省政府1月9日通报了该事故查处情况,共有48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责(1月10日《人民日报》)。

这事儿为什么拖到2010年的今天才郑重通报呢?因为在1月4日,河北武安普阳钢铁公司发生煤气泄漏特大事故,又被瞒报了。上报死亡7人,实际21人。是媒体内参揭露了真相,被称为“一纸内参让死亡人数增至21人”。这下河北省政府着急了,把两个瞒报事故一起通报。都说“殷鉴不远”,如果当初真正“鉴”了蔚县矿难瞒报事件,那么这回武安瞒报事件或许就不会发生;现在跨了3个年度的先后两个事件拿来一起“鉴一鉴”,可算作是对未来瞒报事件的一个“殷鉴”罢。

有这双胞胎式的“同鉴”,当然比没有“鉴”要好。而且蔚县原“一把手”李宏兴书记被拿下,这很得人心,不再是出了事故总是要县长(通常还是“副的”)兜着。这起矿难致死34人、1人失踪,李宏兴当时为堵媒体记者的嘴,授意宣传部长给“封口费”,同时指示“谁出事谁拿钱”,最后是矿主花了260万。李宏兴获刑13年,好歹能给人以“判得重”的感觉———其实,他因“滥用职权罪”被判的徒刑只是个零头,受贿罪才是大头。

对公权力过于倚仗,往往是官员的不二法门。当权力用来封口,当权力用来压制,这是对公权力的盗用。李宏兴就是动用公权来封口、来压制的,并期待以此为己免责。这当然是一次冒险的博弈,他输了,输得只剩下短裤。而此前,显然有不少明信息或暗信息提示他,“瞒”和“捂”,乃第一选择。这些权力中人,不喜爱听到真话,不喜欢看到真相,尤其是发生在本地的真相。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动用一切手段,这样就把公权变成了“蛮权”;在“蛮权”的野蛮管治下,此人有福,则彼人必定有祸矣。那些死去的,都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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