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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能不能写游记
www.fjnet.cn?2010-01-15 09:36? 肖 擎?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3日,天涯社区、东湖社区等网络论坛上出现一则《副市长和他的“志愿军”》的博文,转载了湖北省潜江市副市长郑某标题为《悲壮 韩战纪念园》的博客文章,这名副市长屡次出国考察、将抗美援朝战争照搬国外称呼等,均遭到网民强烈抨击。

看了郑某的博文和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基本感觉是有两个问题被裹在一起说了。一个问题是有人把郑某将抗美援朝战争照搬国外称呼说成是一种无知,他应该以胜利者的心理去参观一个战败者的纪念馆,然后告诫对方,你们不应该打那场战争,这涉及对一场战争的表述;另一个问题是郑某的足迹遍布欧美,国内很多地方也去过,自由女神、NBA篮球赛、好莱坞星光大道、凡尔赛宫、埃菲尔铁塔、科隆大教堂、布达拉宫、五台山等等,于是有人质疑,这是去干嘛,考察,学习,还是公费旅游?这涉及游记背后的行为问题。

作为一个表述问题,援引他人语言方式,并无明显不是,至于是否应以胜利者的心态去参观,并且还要告诫对方,则完全取乎个人自由与意愿。转引一下别人的表达方式,甚至不以胜败感受一场战争,这并非就是一种无知。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游记背后的行为,郑某记录见闻,而他是一个地方官员,其行为让人难以区分“游”的行为在规定之内,还是超越规定,毕竟考察、学习与公费旅游不论在舆论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均对应截然不同的评价。

我在网上查找到一份《潜江市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这份自2008年1月起执行的文件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讲求实效,严格控制一般性考察和访问,严禁借机公费旅游。郑某的行为属于哪一类呢,不得而知,他现在只是撤下了这篇博文,而网络上对此的质疑与追问仍然找不到落脚点。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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