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正成为时下一种共有的发展景观。我有时常常想,征地拆迁在呈现一幅快速发展的景象的同时,所引起的纠纷与民怨也似乎此起彼伏,连绵不断。在某种程度上,征地拆迁正成为当下社会矛盾及民怨的新制造源。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近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年终盘点报告,似乎解开了我的一些疑惑。报告称,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万亿元,约占全年GDP的4.4%。虽然这个GDP占比只是推测,仍足以表明卖地所蕴含的丰厚利益。
不仅如此,据业内人士分析,土地出让金在不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相当惊人,不少城市已经占到半数,有的地方甚至占到了政府财政收入的60%。
这个数字惊人,也惊心。它至少包含了两个信息:一是表明土地出让金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贡献之大,简直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二是表明“卖地财政”正成为一些地方财政的不争的现实。而这也让困惑我们心头已久的许多问题轰然瓦解:为什么房地产开发过热?为什么房价居高不下?为什么明知征地拆迁招致民怨甚至导致一些人重新“返贫”还要硬上弓?——原来都是因为它是一些地方财政的支柱。
从各地卖地的普遍,可以推知“卖地财政”的心照不宣,这无疑暗示了地方政府财政的某种窘境:不卖地,似乎就难以有足够的财政支撑。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都还存在财政缺口。
一个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不合理。但这种支出不合理,是财政预算编制分配不合理,还是因为政府承负的支出太多?都需要一一厘清,然后再来对症解决。有一点最需要关注的是,这其中有没有因为政府乱拍板而造成财政不当支出?如果有,则必须严肃整处。但不管怎样,其实都给地方政府一个清晰的提示:如何用好每笔钱,如何把钱用在关键处,仍是不老的诫条。
另一个原因,恐怕与地方政府所拥有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有关。这表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既然“卖地财政”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也就说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也非个别。应该说,自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但一些地方所拥有的财力与其承担的事权相比,则明显不足。突出的表现是,需要地方办的事情多,但地方可支出的钱却较少。眼下要解决这个矛盾,在现行财政政策框架之下,当然只有自己想办法,而靠卖地来增加财政收入,也就成了许多地方共同的选择。而且,越是有为的政府,某种意义上可能卖的地更多所获收益也可能更丰。
这样说,并不是为地方政府开脱责任。既然“卖地财政”是一个共性问题,那么原因可能更多的应是政策层面的问题了。要办事又没钱,当然就顾不得那么多了,难免不搞“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办法,这恐怕也是造成违规用地屡禁不绝的一个渊源吧。据统计,2009年全国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2868宗,涉及土地面积4.48万公顷。因为卖地收益丰厚,而且来得快,当然就值得让一些地方政府铤而走险了,以及宁愿挤压卖地补偿也在所不惜了。问题固然出在地方,但原因则未必全在地方。
正途不通,难免野路子横行。——很多事莫不如是。道理就这么简单。
(作者为武汉资深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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